中新社廣州9月8日電 (程景偉)記者8日從正在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見稿)》獲悉,較此前一審草案,“意見稿”細化了見義勇為者的保障措施,包括子女參加中、高考可享優待、優先入住保障房及申請常住戶口等。
“意見稿”進一步強化了對廣東見義勇為者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意見稿”規定,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幼兒園的,政府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接收;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政府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參加中考、高考的,政府應當給予一定優待。
“意見稿”稱,廣東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將符合保障房條件的城市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優先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優先配租、配售保障房或發放住房補貼;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給予優先安排。
在廣東,事跡突出的見義勇為者或其配偶、子女的戶口問題也有望得到解決。“意見稿”規定,他們在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申請常住戶口時,發生地地級以上市政府應當給予優先考慮。
“意見稿”還指出,廣東戶籍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外實施見義勇為的,政府應當給予一次性獎勵。而對于在廣東省區域內的見義勇為,獎勵和救助不區分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