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15日電(記者盧國強)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了解到,從17日起,非京籍就業人員補繳(不能斷繳)社會保險可以在京辦理出入境證件。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負責人介紹,17日起,在京就業的非京籍人員補繳醫療險、養老險、工傷險、失業險等社會保險滿一年(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連續往前推算不短于12個月),生育險補繳至2012年1月者,可以在京申請出入境證件。
同時,北京警方提醒在京辦理出入境證件的非京籍人員,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在原戶籍地申請出入境證件;在原戶籍地有未辦結申請人員,不再重復受理;非京籍人員在京申請出入境證件需原戶籍地審批,辦理周期較長,建議申請人根據實際需求合理安排遞交申請時間。
非京籍人員在京辦理出入境證件,在網上預約申請時應正確選擇“證件申請類別”:“首次申請”指未申請過出入境證件情況;“持證換發”指證件有效期將至、證件頁即將使用完畢、證件破損影響使用等情況;“持證補發”指證件遺失或者被盜的情況;“護照失效重新申領”指護照過期,再次申請的情況;“護照加注申請”指所持護照的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情況。
從9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實施為非北京市戶籍就業人員和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辦理出入境證件的便民措施以來,截至13日,警方已受理申請6000余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