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9月16日電 (記者胡蘇)記者從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獲悉,近日福建省政府正式批復了《福建省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明確重大節假日福建省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的公路,不但包括了國務院要求的收費公路范圍,而且將免收政策擴展到機場高速公路。由于今年國慶和中秋連休,在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時期間,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行駛福建省所有公路,都將免收公路通行費。
福建省實施方案明確,小型客車免費通行的重大節假日為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以及當年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確定的上述法定節假日連休日。免費通行時段從節假日第一天00:00開始,節假日最后一天24:00結束,普通公路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高速公路以車輛駛離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
福建省政府批復的實施方案規定,免費通行的車輛是7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車,包括允許在普通收費公路行駛的摩托車。高速公路免費放行車輛按“入口取卡、出****卡”的方式操作。對于屬免費放行對象的電子收費車輛,可正常行駛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ETC),系統將自動免費放行。通行普通公路的小型客車,根據現場標志、標線的提示,服從管理人員的引導,從規定的車道通行。
據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福建省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已經實現了與上海、江蘇、安徽、江西、浙江的互聯互通。因此,在重大節假日期間,閩、滬、蘇、皖、贛、浙六省市的ETC小型客車用戶,在聯網省市內走ETC車道,都將自動免費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