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改進口岸工作支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口岸工作,推動外貿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優化口岸服務,促進外貿穩定增長。在現有基礎上再取消下放一批涉及口岸通關及進出口環節的行政審批事項,嚴格控制新設審批事項,制定公布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等。
二是加強口岸建設,推動外貿轉型升級。盡快制定口岸查驗設施建設標準,援建國際運輸大通道所涉毗鄰國家口岸基礎和查驗設施,促進互聯互通等。
三是深化口岸協作,改善外貿發展環境。統籌推進全國一體化通關改革,實現全國海關報關、征稅、查驗、放行通關全流程的一體化作業,推動檢驗檢疫一體化,實現通報、通檢、通放等。
四是擴大口岸開放,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完善“一帶一路”內陸地區口岸布局,加快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重要開放門戶,在沿海地區打造若干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樞紐型水運、航空口岸和區域口岸集群,立足不同區域開放型經濟需求,加快形成陸海空統籌、東中西互濟的口岸開放新格局。
五是夯實口岸基礎,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加強口岸運量統計、通關效率和發展狀況監測分析,科學預測中遠期客貨運量,為口岸的開放布局、優化整合、投資建設等提供數據支撐等。(據新華社北京4月17日電)
《 人民日報 》( 2015年04月18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