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業經馬里政府同意,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馬里經濟與財政政策備忘錄”,并附馬經濟與財政部長西索科一份來函。該函致其總裁拉加德,闡釋馬政府制定該備忘錄的動機和目的。
一、制定政策備忘錄背景
2012年馬里安全和政治危機后,為幫助其重建,國際技術和金融伙伴提供了廣泛支持。在此背景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董事會于2013年6月10日批準支付馬里“快速便捷貸款”1,000萬特別提款權,合1,500萬美元,以協助其穩定宏觀經濟,重振發展。經濟與財政政策備忘錄闡述了馬里近期經濟動態以及所取得的成績。截止2013年6月底,經濟、財政政策規定的所有指標均已完成,絕大部分結構調整措施已經到位。
為此,馬政府申請與貨幣基金簽訂為期3年的“擴大便捷貸款”協定,金額3,000萬特別提款權,合4,600萬美元。該協定將與馬政府的宏觀經濟政策掛鉤,推動其他技術和金融伙伴提供更多的援助。根據該協定,貨幣基金每半年對馬經濟和財政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審查,并向所有參與方公布審查結果。
二、近期經濟動態與前景
2013年,馬里安全形勢趨好,外援重啟,經濟有所恢復,GDP有望達到5.1%;國家繼續對農業生產資料實行財政補貼政策,加之雨量充沛,糧食喜獲豐收;但黃金產量下降3.8%,原因是一家金礦關門;全年通膨率保持在1%以內;金價下跌和進口擴大導致經常項目赤字同比提高了7%;受信貸拉動,貨幣總量增加7.4%;上半年,成功發售國庫券890億西非郎,約合1.8億美元,足以償還到期的國庫券;外債方面,2013年到期債務基本清償完畢,只差利比亞的一筆,已與利政府接商展期安排;截止2012年底,累計拖欠外債5,400萬美元,到2013年10月已償還3,700萬美元,馬政府承諾在本年底前全部還清,并已調整預算法271億西非郎,約合5,400多萬美元,用以解決余留欠款問題。2013年財政修正法規定,稅收純收入不低于GDP的15.1%,基本余額赤字和總赤字分別占GDP的0.3%和3.2%;嚴格依照“2012—17增長與減貧戰略框架”和“2013—14可持續振興計劃”規定的優先發展方向來決定財政支出;去年9月完成的預算執行情況調查確認,必須提高對馬里電力公司的補貼金額,從400億西非郎調至575億西非郎,約合1.15億美元;為此,政府決定免除該公司的應繳稅款。
2013年,政府在教育、醫療和社會發展方面的財政支出均高于計劃規定的最低限,而銀行與政府在金融市場上的融資額全都低于最上限;除了兩個擴大電力生產項目外,國家沒有簽署任何一筆非優惠貸款。截止2013年1月底,財政總支出560億西非郎,約合1.12億美元,占GDP的1.1%。
三、2014—16年經濟與財政政策
該政策的根本奮斗目標是,將馬里建設成為一個新興國家和農牧業強國,為本國人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品質。具體包括:強化和平與安全;提高宏觀經濟穩定性;推動建立有利于貧困人口就業和致富、更強勁和可持續的發展模式;鞏固長期發展所需的各項基礎,提供公平、便捷和高質量的社會服務;改善行政管理。盡管國際環境尚不確定,但馬里國內由于安全恢復、總統大選順利完成、國際合作伙伴大量返回,對今后國家宏觀經濟發展相當有利。
去年5月15日在布魯塞爾召開的“發展馬里國際會議”取得圓滿成功,會上有80個國家和28個國際組織承諾向馬里提供44億美元援助或貸款,由此可拉動馬里GDP明年實際增長6.6%,2015年和16年增長5.5%。2014年政府預算經常項目赤字可能會占到GDP的10.4%,但黃金和通訊領域的外國直接投資以及境外援助和貸款足以作為彌補,總的國際收支應該略有盈余。政府將繼續執行謹慎的貨幣財政政策,抑制通膨率不超過3%,前提是風調雨順、糧食豐收。
為應對將來挑戰,要以可持續的方式解決北方沖突,改善行政管理,推動經濟重建。要強化包容、強勁的經濟發展的各項基礎,確保宏觀經濟穩定。要保證財政預算具備一定的回旋余地,以利于優先項目的支出。要提高居民個人資源的動員能力,優化支出質量。要改善經營環境,促進和發展更具活力和競爭力以及多樣化的私企產業。為此,馬政府擬采取以下措施:
(一)實施謹慎的預算政策,確保社會發展,減少貧困。馬政府擬保持財政收支平衡,確保債務償付可靠和穩定,優先公共服務項目的支出。稅收方面,擬制定稅務框架計劃,確保稅收收入占GDP的15.6%;支出方面,總支出要達到GDP的25.9%,其中國內資金占GDP的19.5%。財政支出的分配比例如下:公共服務占31%,基礎設施和生產項目占28%,行政管理占24%,北方開發占8%。另外,財政預算還將預留200億西非郎,約合4,000萬美元,用于支付2012年以來因政變和資金凍結而拖欠的國內供應商的貨款。關于化肥
(二)改進公共財政管理。2011年,政府曾對公共財政的基本狀況進行了調查和分析,內容包括預算的可靠性、全面性和透明度,以及預算法的起草和執行情況,并提出了存在的問題,主要有稅收漏征,內債拖欠,國庫管理不規范,核算、審計、報告、外部監督不到位等。對此,政府將繼續貫徹“改進和規范公共財政管理2011—15年行動計劃”。
(三)改善經營氛圍,鼓勵私企發展。政府將堅持消除經濟發展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種障礙,提高融資便利,消除腐敗,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簡化稅制,提高行政效率和勞動力素質。努力建立強大的銀行業,加快電力行業改革,同時改善公共財政管理,提高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