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剛果(金)財政部2011年年度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底,剛外債總額約35億美元,占其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21.8%。
該報告指出,剛果(金)2009年底外債總額曾高達146億美元,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21.75%,是名符其實的重債貧窮國。為擺脫沉重債務負擔,剛果(金)政府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經過多輪艱苦談判,終于在2010年7月實現了重債貧窮國減債完成點。根據有關協議規定,一些傳統債權國或國際金融組織開始減免剛債務。截至2011年底,上述146億美元總債務中,已有111億美元被減免。其中,巴黎俱樂部15個成員國中的13個國家做出的減債安排高達71.4億美元,占總減債額度的64.3%。
減債后,該國對外債務總額目前為35億美元,占2011年國內生產總值的21.8%。(詳見表1和表2)
據了解,重債貧窮國減債動議的目的是使債務國的債務總額和還款義務與其自身經濟和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就剛果(金)而言,實現減債完成點后,相關債權國家和國際金融組織對剛果(金)做出減債安排后,剛果(金)將得以恢復其相應的舉債承受能力。然而,其舉債承受力總體上仍比較脆弱,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的三個主要舉債能力指標中,即使剛果(金)已享受了減債安排,其目前的經濟主要指標仍占FMI規定的舉債門檻指標的50%以上(詳見表3)。
因此,剛果(金)政府今后舉債仍將受到諸多限制,所借用的新債務必須符合FMI規定的優惠條件,即贈予率必須達到35%。其所投資的項目也必須是對國家發展具有明顯增長潛力的項目。
在實現減債完成點后,剛果(金)政府仍需按有關約定支付相關到期債務,且總體還款情況良好。其中,2010年到期債務(連本帶息)為18,220萬美元,實際還款15,887萬美元,履約率為87.2%(詳見表4)
根據剛債務總局計算,在2011年-2015年的五年間,如剛果(金)沒有實現減債完成點,其五年間應還債務為31.4億美元,而實現減債完成點后,其五年間實際應還債務僅為5.5億美元。享受免債25.87億美元。這樣的安排,對于急需資金進行基礎設施重建的剛果(金)而言,無疑是雪中送炭。(詳見表5)。
由上述各統計表可以看出,減債點的完成將使得處于重債貧窮國行列的剛果(金)舉債承受力指標逐步低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的舉債門檻(即:對外還款比例不超過國家財政收入的25%)。舉例說明,在減債前,剛果(金)對外還款壓力占國家收入比例在2009年曾高達34%,在實施減債安排后,這個指標在2009年下降為17.3%,隨著減債完成點的落實,該指標在2011年更是下降至3%。(周芒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