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國電臺報道,正在羅馬舉行的聯合國糧農組織漁業委員會第31屆會議6月11日通過了《船旗國表現自愿準則》,強化各國對懸掛本國國旗作業的漁船管制力度,以打擊非法、不報告和不管制捕魚的活動。
《船旗國表現自愿準則》提出了一系列行動建議,幫助各國防止懸掛本國國旗的漁船從事嚴重危及可持續漁業及相關生計的非法、不報告和不管制的捕魚活動。
糧農組織漁業及水產養殖部官員卡米耶里(Matthew Camilleri)指出,《準則》的通過意味著全球在打擊非法、不報告和不管制捕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將成為未來幾十年里打擊非法捕魚的有力工具。
過去20年中,非法、不報告和不管制捕魚現象不斷增加,特別是在公海,很難對這些捕魚現象進行量化,但一些研究和調查表明,每年的非法捕撈量為1100-2600萬噸,價值100-230億美元。
按照要求,船旗國應保存其登記船只的記錄以及捕撈授權方面的信息,例如漁船可以捕撈的物種和使用的漁具。然而,許多從事非法活動的漁船通過“頻繁易旗”的做法來規避這類管制措施。為了防止這種頻繁以新船旗國的名義注冊來躲避檢查的做法,《準則》建議采取具體措施,擴大各國之間的合作及信息交流,使船旗國能夠拒絕為那些有過非法、不報告和不管制捕魚記錄或者已經以不同船旗國名義注冊的漁船進行登記。
《準則》還向各國提出建議,對漁船違規行為采取有效行動,并加強國際合作,以幫助發展中國家履行其船旗國責任。
(M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