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贊比亞每日郵報》報道,贊礦業部部長克里斯托弗?亞盧馬在近日于基特韋舉行的一次會議上表示,鑒于礦業公司的關注,政府正在審查增值稅法案第18條規定。該規定要求出口商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來獲得增值稅退稅,而礦業公司表示由于銅產品的交易模式,提供法規所要求的商品進口國海關出具的進口證明操作難度很大。目前,由于無法提供完整的證明文件,政府已經積壓了大量的預付增值稅無法退回給礦業公司。
同時,亞盧馬表示政府也在制定法案,鼓勵更多的贊比亞人開發礦山,以振興本地采礦和礦業承包商的發展,創造更多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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