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使(領)館經商機構工作會議2月27日至3月2日在京召開。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分別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充分肯定駐外使(領)館經商機構的工作成績,對做好新形勢下駐外經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國務院副總理汪洋同會議代表座談并講話。國務委員楊潔篪出席會議并作國際形勢報告。
會議指出,駐外使(領)館經商機構是我國外交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推動多雙邊經貿合作的重要職責。長期以來,駐外經商機構干部職工默默耕耘,為推動我國對外開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國家外交大局作出了重要貢獻。
會議強調,當前全球政治經濟格局深刻調整,世界經濟復蘇艱難曲折,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改革開放步入新階段,都對駐外使(領)館經商機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登高望遠、胸懷總局,堅定信念、牢記使命,轉變職能、找準定位,統籌協調、講求方法,樹立正確的義利觀,加深同各國各地區的互利合作,發揮好經貿合作的“壓艙石”和“推進器”作用,全面提升經濟外交工作水平。
會議要求,駐外使(領)館經商機構要注意提高調查研究水平,當好國內決策的“千里眼”和“順風耳”。注重提高服務和協調能力,為走出去企業牽線搭橋、保駕護航,努力成為海外投資經營者之家。注重提高對外援助精細化管理水平,增強對外援助的綜合效益。注重提高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經貿規則重構的能力,維護我國根本利益,促進共同發展。注重提高駐外工作管理水平,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完善規章制度,防范各種風險。注重提高駐外干部整體素質,培養政治堅定、本領過硬、作風優良的高素質經濟外交干部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