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主流媒體《衛報》近日發表評論員文章,表示得益于電信政策改變,坦桑手機用戶十年間增加了12倍。報道稱坦桑2005年手機用戶為290萬,2015年上半年已達3430萬。
桑于1993年出臺《電信法案》,將電信業與郵政業分離,并分別成立了坦電信公司 、坦郵政公司和坦電信管理局的前身——坦電信委員會。該法案使得坦電信業部分自由化,為手機運營商和電信服務運營商提供了發展空間。
坦電信公司于2001年私有化,為使其適應新的市場挑戰,給予為期四年的固網用戶和國際用戶排他經營權。2005年坦桑電信業全面放開。
國際電信集團在國別報告中指出,坦桑的電信自由政策,鼓勵了自由和開放的競爭,使廣大消費者獲益,也促進了國家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