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陳斯)北京市今年探索在城鄉接合部建租賃房,同時研究在城區建設由開發商持有產權的租賃住房,面向中低收入及高收入人群,不受戶籍限制。
今天上午,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楊斌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為解決群租房“北漂”人群的住房問題,本市探索研究兩種方式,分別建設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發商持有產權的租賃住房,面向社會中低收入及中高收入人群,并且不受戶籍限制。楊斌表示,此類租賃住房面向社會。未來“建設初期如何解決供需矛盾”還是需要探索的問題。
城鄉接合部
面向中低收入人群
中央三中全會提出,集體土地中一部分建設用地的經營部分可以作為集體的財產,建一些國家政策允許的公租房。楊斌表示,這種方式,由于免去了征地環節,成本相對較低,可以建成租賃房拿到社會上用于出租。
這種出租房與主要面向京籍家庭的公共租賃住房不同,而是更加開放地面向社會,包括面向中低收入的外來務工人員。“治理群租房、地下室,疏堵必須結合。治理之后這些人去哪住?這是政府需要考慮的問題。”楊斌表示,將農村集體土地,尤其是城鄉接合部這類離城區近、靠近軌道交通的地區,拿出一部分集體土地建租賃房。房屋由政府組織、大開發企業建設,安全有保障,獨立房屋面積小但有衛生間等。同時,村民通過在產業里的股權獲利,也就不必要冒著違法的風險私搭亂建了,可謂“一舉兩得”。
楊斌透露,這是下一步政府為社會提供租賃住房服務的重要方向。
城區
面向收入穩定人群
楊斌透露的另外一個探索方向是,正在和國土部門研究,留一部分土地用于建設條件更好一些的“公寓”,面向社會收入穩定、能夠承受兩三千元以上租金的人群。
目前,社會上租賃住房絕大多數都是通過個人,而政府對個人行為難以規范,租金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租期也難以保證長期和穩定。但是如果由開發商持有產權,政府就可以通過行業管理來進行約束了。“法人單位出租”在德國等發達國家已經非常成熟,租期穩定,政府也容易管理。
“這一種方式面臨的困難是開發商貸款建房,利息負擔過重,租賃住房收回成本的周期長,很難有利潤。”楊斌表示,因此可能會考慮由一些北京國企的開發公司先行試點,政府在土地出讓環節給予優惠來保證開發商微利,或者對這些國企提出公益性要求,零利潤。“從長遠看,長期持有租賃物業對開發企業還是有益的。”楊斌表示。
作者:陳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