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北京市今日公布異地高考過渡方案。從明年起,有居住證明及穩定住所,穩定職業及社保滿3年,子女有學籍且已連讀初中3年,可參加中職考試錄取。后年起,有居住證明及穩定住所,穩定職業及社保滿6年,子女有學籍且連讀高中3年,可參加高職考試錄取,畢業后可參加升本考試錄取。
長效方案爭取2013年出臺
據統計,目前,在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就讀的隨遷子女達到41.9萬人,占學生總數的40.9%,同時74.7%以上的隨遷子女就讀于公辦學校。
記者了解到,由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等部門制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出臺。
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不僅是一項教育改革,還涉及到就業、住房、社保、公共服務、人口管理等諸多方面的綜合改革,更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
因此,必須根據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產業結構布局和城市資源承載能力,在進一步完善本市進城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根據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居住、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等綜合因素,明確其隨遷子女在京參加升學考試的資格條件和先后順序。
據此,北京將爭取在2013年出臺與之相掛鉤的隨遷子女升學考試辦法,建立起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京參加升學考試的長效機制。【詳細】
上海異地高考與居住證掛鉤 要求達到一定積分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明確,與《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相銜接,進城務工人員符合上海市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規定的基本要求并達到一定積分的,隨遷子女可在滬接受相應義務教育后參加升學考試。
主要措施:
2014年實施與《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相銜接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滬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方案,以《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為依據,有梯度地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接受義務教育后的公共教育服務。(《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已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待與國家居住證管理辦法充分銜接后發布實施)
(一)進城務工人員符合上海市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規定的基本要求并達到一定積分的,其子女可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職業教育);其子女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并完成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后,可在本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二)進城務工人員符合上海市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規定的基本要求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參加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的自主招生考試,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包括“中高職貫通培養模式”的專業教育);其子女在本市參加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后,可在本市參加本市普通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其子女參加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并完成高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后,可在本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考試。
(三)對不符合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待教育部出臺相關文件規定、經學生戶籍所在省份同意后,可在滬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借考,由學生戶籍所在省份負責錄取。
廣東異地高考方案:2016年隨遷子女可參加高考
廣東出臺通知明確在粵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粵參加高考實施方案:2016年起,在廣東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并在父母就業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可參加高考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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