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山西官方首次明確回應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苯胺泄漏事故未及時上報原因。在當日的事故新聞通氣會上山西省長治市市長張保表示,事故在12月31日發生,直到1月5日才得以披露,主要是因為當地政府對污染事故嚴重性認識不足,因此向公眾道歉。圖為山西省長治市長張保。張云 攝
圖為排污渠與濁漳河交匯口河邊隨處可見除污所用的石灰。張云 攝
中新網太原2月20日電 (王燕君)20日,山西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潞安集團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12·31”苯胺泄漏事故引發濁漳河水污染事件調查處理情況通報會。事故報告情況顯示,事故發生6天之后,長治市政府才第一次以書面形式向省政府報告。
2012年12月30日12時30分,位于潞城市的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團苯胺罐區因輸送軟管破裂發生苯胺泄漏,污染物流入濁漳河,影響下游河北邯鄲用水。31日7時45分,天脊集團發現苯胺泄漏。
當日16時30分,天脊集團第一次向潞城市環保局報告。18時30分,潞城市環保局第一次向長治市環保局報告,但未同時向潞城市政府應急值班室報告。18時44分,天脊集團第一次向長治市環保局報告,19時,長治市環保局第一次向長治市政府分管領導報告。19時40分,長治市政府分管領導指示市環保局、市安監局趕赴現場,查明事故原因,及時上報情況。市安監局既未派人前去,也沒有報告。
19時50分許,潞城市環保局第一次向潞城市委、市政府報告。21時15分,潞城市政府應急值班室電話向長治市政府值班室報告。這是事故發生地政府第一次向上一級政府報告。
2013年1月1日16時10分,天脊集團第一次以書面形式向長治市環保局報告。當日19時30分,長治市環保局第一次以書面形式向長治市政府報告。
直到1月3日12時,長治市環保局長在太原向長治市市長第一次報告。
1月5日9時40分,長治市環保局向省環保廳傳真報告了事故初步情況,報告未提及2013年1月3、4日出省口王家莊斷面苯胺超標情況。
1月5日12時,長治市政府向省政府值班室傳真報送《關于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苯胺泄漏事故情況報告》。這是長治市政府第一次以書面形式向省政府報告。
山西省“12·31”苯胺泄漏事件處置工作組新聞發言人劉大山說,經查,事故單位無金屬軟管制造資質,破裂的金屬軟管存在質量問題。從2012年12月30日13時45分苯胺開始泄漏,至31日8時15分停止送料,苯胺總泄漏時間為18.5小時。
通報稱,長治市長張保對苯胺泄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引發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負有領導責任。山西省委決定,長治市長張保提名不再擔任長治市長職務。
受污染的濁漳河是山西、河南、河北三省的一條共享河流,潞安集團天脊煤化工集團公司發生苯胺泄漏污染了濁漳河部分河段河水,“對兩岸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的影響表示歉意。對造成的損失,我們科學評估,妥善解決。”劉大山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