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閉會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書面印發了省政府關于2011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司法機關根據審計機關移送的案件線索,立案4人,其中2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據悉,原山東財政學院“微山旅游規劃”和“傅村鎮旅游規劃研究”課題組,以差旅費名義分37次報銷各地到佳木斯的單程火車票1505張,金額28.36萬元,占2008年至2011年該項目撥入經費57萬元的49.75%。目前,課題組責任人已受行政嚴重警告處分。
問題
年初安排專項資金 年底才分配到位
在2011年省級公共財政支出預算中,有96.32億元沒細化批復到部門和單位。
2010年財政部提前下達我省(不含青島市)的對下轉移支付預算83.66億元,省財政廳當年向各市下達61.02億元,其余22.64億元沒有按照規定分解及時下達。另外,年初預算安排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等35項省級專項資金6.59億元,年底才分配到相關單位,影響了資金及時有效利用。
而一直在推行的公務卡結算制度也進展緩慢,結算比例較低。2011年,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849個省級預算單位中,只有31個使用公務卡結算,僅占3.65%。在政府采購預算中,截至2011年底,當年政府采購預算有29.31億元未執行。截至去年4月,2010年度的政府采購預算還有2877.79萬元未執行到位。
整改
符合條件專款納入年初預算批復
針對預算編制審批不規范問題,省財政廳下發《關于編制2013年省級部門預算的通知》,要求早編、細編2013年部門預算,加強項目前期規劃論證,細化項目申報內容,將能夠在部門預算批復的省級專項資金和中央提前下達的專款,全部納入年初預算批復。
另外,針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執行不到位問題,省財政廳制定擴大工資統發范圍的具體實施方案。自今年起,將具備統發條件的駐濟以外行政單位和參公管理單位逐步納入工資統發范圍;繼續推行公務卡結算制度,出臺《關于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的補充規定》,逐步提高公務卡結算比例。去年有82個省級預算單位實行了公務卡結算,比2011年增加了51個單位。
問題
稅收存應收未收、虛收等問題
在稅收征管審計中,審計機關對省地稅局直屬征收局和濟南、煙臺、濰坊、德州市地稅局稅收征管質量進行審計,共延伸審計134個單位,查出有問題單位77個,占延伸審計單位的57.46%。從審計結果看,在一些地方,應收未收、虛收、多收的問題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例如,19個市縣地稅部門及其負責征管的40個企業,少征繳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26.06億元。
同時,12個市縣地稅部門對16個納稅單位延緩征收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及附加等3.26億元。
另外,5個市縣地稅部門對7個納稅單位多征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4175.36萬元;4個市縣地稅部門對7個納稅單位提前征收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5390.34萬元。
整改
16名責任人受黨內或行政處分
省地稅局對濟南、煙臺、濰坊、德州市地稅局分管領導等進行約談,并組織相關單位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全面核查,給予16名責任人黨內或行政處分,給予21名責任人取消執法資格、待崗等處理。其中,19個市縣地稅部門對少征40戶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26.06億元稅款,除經匯算清繳不再繳納少量金額外,已全部補征入庫。
另外,12個市縣地稅部門對16個納稅單位延緩征收的3.26億元稅款已全部入庫;5個市縣地稅部門對7個納稅單位多征4175.36萬元稅款的問題,采納退庫或抵頂后期應繳稅款等措施全部整改到位。4個市縣地稅部門提前征收的5390.34萬元稅款,已全部抵頂后期應繳稅款。與此同時,超出委托范圍征稅的2個委托代征單位,已停止超范圍代征行為。
問題
不合規票據等報銷三千多萬元
報告稱,有5個部門、2所高校年初預算少報上年結余、當年收入8080.17萬元。在票款分離制度的執行審計中,有1個部門、9個二級單位和4所高校收取學費、檢驗費、房租收入等沒有執行票款分離制度,涉及金額7.73億元。報銷中還出現不少不合規發票。其中3個部門、9個二級單位和2所高校以假發票、虛假內容和不合規票據報銷3063.36萬元。如省人防辦2009年到2011年在基建賬戶報銷濟南索亞物資有限公司等單位出具假發票 20張,金額1255.81萬元;山東中醫藥大學2011年以招生宣傳經費等名義報銷假發票和虛假內容發票139.22萬元。
整改
2人因報銷虛假內容發票被判刑
據悉,針對報銷不合法規發票的問題,有關單位和高校給予8名責任人降級、行政嚴重警告等處分,1名責任人被通報批評。向省人防辦出具假發票的濟南索亞物資有限公司已被移送省國稅局處理;山東中醫藥大學以招生宣傳費為名義報銷發票和虛假內容發票問題,相關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查處,已立案調查4人,其中2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5年零6個月。
針對支出報銷不合規問題,省教育廳還要求高校嚴格按照規定支用科研資金,加強發票等憑證管理。有關高校制定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已追回被套取的科研經費75.63萬元。原山東財政學院“微山旅游規劃”和“傅村鎮旅游規劃研究”課題組,以差旅費名義分37次報銷各地到佳木斯的單程火車票1505張,金額28.36萬元,占2008年至2011年該項目撥入經費57萬元的49.75%。目前,原山東財政學院“微山旅游規劃”和“傅村鎮旅游規劃研究”課題組責任人已受到行政嚴重警告處分。
問題
法定賬簿外私存資金2.92億元
有3個部門、9個二級單位和4所高校,在法定賬簿外設賬核算、私存私放資金2.92億元。審計發現在專項資金的使用中也存有問題。其中5個部門、8個二級單位和2所高校的人員支出、公用支出等擠占專項資金7701.24萬元;5個部門、10個二級單位和2所高校未按照規定對專項資金進行分項核算,難以保證資金專款專用,涉及金額5.95億元。
整改
9人被處分 15人被通報批評
針對違規設置賬外賬、私存私放資金問題,有關部門單位和高校已將此類問題資金2.58億元納入法定賬簿或會計報表,其余的3408萬元賬外賬問題,將結合下一步事業單位改革進行整改。相關高校給予9名責任人降級、行政警告、黨內警告等處分,給予15名責任人通報批評。
為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省財政廳2012年度制定、修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31項。同時,進一步預算績效管理,加大財政檢查力度,強化預算約束。被擠占的7701.24萬元專項資金,除已用于公用支出5358.08萬元外,已調整賬目歸還原資金渠道2283.16萬元,尚未整改到位60萬元。另外,未對專項資金進行分項核算的部門單位也已按規定進行了整改。
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積極督促有關高校進行整改,研究制定加強我省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相關高校制定和修訂科研經費管理方面的制度6項,加大責任追究和懲罰力度,給予1名責任人免職和降級、7名責任人行政嚴重警告或警告、1名責任人通報批評等處理處分。
審計查出部分問題及整改情況
2011年,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849個省級預算單位中,只有31個使用公務卡結算,僅占3.65%。
省有關部門出臺規定,逐步提高公務卡結算比例。2012年有82個省級預算單位實行了公務卡結算,比2011年增加了51個。
審計機關對省地稅局
直屬征收局和濟南、煙臺、濰坊、德州市地稅局稅收征管質量進行審計,共延伸審計134個單位,查出有問題單位77個,占延伸審計單位的57.46%。
省地稅局對相關領導等進行約談,并組織相關單位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全面核查,給予16名責任人黨內或行政處分。
山東中醫藥大學2011
年以招生宣傳經費等名義報銷假發票和虛假內容發票139.22萬元。
相關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查處,已立案調查4人,其中2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5年零6個月。
(舜網-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