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陜西教育廳回應“西安在校生被逼到富士康實習”
人民網北京10月11日電(趙艷紅高澤華)近日有媒體報道稱,西安工業大學北方信息工程學院部分學生被逼迫到富士康煙臺工廠實習,否則將不予發放學位證。陜西省教育廳今日上午接受人民網采訪時表示,已責令西安工業大學調查核實此事。
據媒體9日報道稱,據正在富士康實習的北方信息工程學院多位學生介紹,今年8月,該院大一及大二學生被學校以兩個月社會實踐的名義安排進入富士康科技集團(煙臺)工業園,入廠后學生被分配到與專業無關的流水線、物流運輸等簡單體力工種。他們不被學校允許提前退出,否則將失去6個技能學分,并無法畢業。
報道還稱,在北方信息工程學院官網校企合作專題下名為“收獲體會”的欄目中一篇文章寫道,9月1日到9月10日,某帶隊老師所帶的246名學生中有4名同學暈倒在生產線上,另有兩位同學身體不適送往醫院,分別被診斷為心肌炎并發癥和淋巴發炎。
北方信息工程學院負責人張君安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該校與富士康簽訂了校企合作戰略協議,每年組織部分學生到企業實習,企業專家到學校講學。
人民網記者今日上午致電陜西省教育廳,其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稱:“我們已經了解到媒體的相關報道。已責令西安工業大學進行調查核實!
對于記者“西安工業大學自己調查自己,能否做到客觀公正”的疑問,上述工作人員表示,“西安工業大學去調查北方信息工程學院,不屬于自己查自己。我們也會對西安工業大學的調查結果進一步核查!
記者今日上午同步致電西安工業大學,求證“北方信息工程學院學生不去富士康實習,就拿不到學位證”的消息是否屬實。其宣傳部工作人員沒有給出正面回答,稱“北方信息工程學院是三本獨立學院,你需要給他們打電話”。
隨后,記者致電西安工業大學北方信息工程學院,其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該學院會安排軍訓、教學實習、課程實習等,都是“算學分的”。該工作人員反問記者“你說這算強迫嗎?”
記者追問,學生們是否屬自愿參加富士康實習。上述工作人員稱:“這個我沒法多說,學生在去之前總是認為,這個方式來獲得學分是最簡單的。”此后,該工作人員拒絕回答更多問題。
據北方信息工程學院官方介紹,該學院是由西安工業大學聯合北方光電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原西安北方光電有限公司)和中國兵器工業西北管理局,經教育部2004年5月批準設立的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教發函[2004]72號)。
2012年9月,中國廣播網曾報道,多地學校強迫高職學生到富士康工廠實習,該報道提到了江蘇淮安、山西太原、山東煙臺三個地方。另據華商報此前報道,煙臺富士康招募中心的工作人員稱,帶學生做暑期工人數超過50人,可按照每人150元的最高標準給組織者提取代理費。
記者今日上午致電富士康科技集團深圳總部媒體辦,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稱相關負責人不在。記者隨后給其傳真了采訪函。截至發稿時,尚未得到對方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