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代表章樹根 奚金燕 攝
中新網杭州1月19日電 (記者 童靜宜 見習記者 胡豐盛 實習生 奚金燕)“把深化改革作為貫穿本屆政府始終的頭等大事,以審批制度改革為突破口,縱向撬動政府職能轉變,橫向撬動經濟社會各領域改革,不斷激發民間活力。”在浙江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上,省長李強表示,浙江已率先開展新一輪審批制度改革,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從706項減少到424項、非行政許可事項從560項減少到96項。
對此,在浙江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金華代表團,不少人大代表們紛紛在審批制度改革“點贊”的同時,呼吁對原有的法律加以完善。他們說,在現實生活中,一些部門法規利益化,也導致了百姓辦事難。
“黨的十八大提到一個自理現代化問題。現在很多地方審批制度下放,一放就亂,一抓就死,該怎么放還需要權衡,不能亂。”浙江省人大代表楊玲認為審批權限下放一定要有法律和政策的支持,至少要守住底限。
“政府為什么要重視簡化審批手續,實現審批程序下放?”浙江省人大代表章樹根則認為,現在很多行政法規大多被部門利益化了。“企業光一個項目,不是一個部門就能批出來的。能源評估、環保評估,每個細節都要與每個部門對接。”
章樹根表示,老百姓普遍反映辦事難、辦事貴的癥結就在這里,部門法規利益化造成了整個審批過程非常麻煩。
“他們大多站在自己部門的角度提出來,然后再經過種種程序就形成了一部行政法規。”章樹根說,這導致現在部門的許多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起了沖突。
他建議對原有的法律進行清理,并加以完善。
對此,人大代表、金華市委書記徐加愛也頗有感觸:“浙江各項工作一向走在國內前列,司法也同樣應該走在前面,特別是立法方面。現在部門對法律的制定有相當的主導權。國外很多地方都是依托第三方機構來立法,這值得我們學習,立法應科學立法,統籌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