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其他地區潮商的發展
一、新、馬、印尼潮商的發展
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等地,戰后的潮商也得到復興與發展,成為當地經濟的重要力量。二戰后,新加坡與汕頭、香港、泰國的貿易一度復興,“和平后第一次農歷年關,港汕第一次雜貨到星,爭購一空,據云第一次來貨的商號,得三百巴仙之利潤”。新加坡潮人的傳統行業如米業、土產業、布業、瓷器業也曾一度復興,戰后的泰米仍然占了新加坡大米市場,有藍偉烈、洪開榜、張泗川與周鎮豪以及陳黌利家族成員等著名潮人米商。隨著戰后貿易形勢的改變,潮商重新整合力量,力圖重振傳統貿易的雄風,如原醬園公局、金果行公局、香汕郊公司的商人聯合組織新加坡醬園金果香汕三郊聯合會,簡稱三郊聯合會,成為經營中國土產糧油食品等同業組織。1950年間,三郊聯合會為了方便會員營業,動用川行星汕航線各輪所交的回傭以及會員所交的各項費與捐款,建成三郊市場,1958年又組織新加坡華人食品入口商有限公司,服務同業商人,以促進土產進出口業的發展。在匯兌業、京果業、五金業、建筑業與茶業等行業,潮州人也具有較雄厚的實力。
在戰后新加坡工業化發展過程中,現代潮商也有所貢獻。在樹膠業,潮商有蔡欽耀的和漢膠廠有限公司、郭木松的大通有限公司與翁克德樹膠廠等;在食品工業,潮商有林紹奎與劉紹明的光裕盛有限公司,生產花生油與其他食油,其產品暢銷于新馬各地,還有黃傳杰的福綿興油廠和陳金炎的合發食品工業私人有限公司;在塑膠業,有鄭炳林的大通行塑膠工業私人有限公司、楊訓初的綠洲塑膠工業私人有限公司、張衍德的寶樂塑膠制造廠有限公司與鄭漢展的任拿塑膠有限公司等;在制衣業,有陳玉璧的星加坡制衣廠有限公司、吳受璋的咸宜制衣廠與曾昭義的榮興制衣廠等。
在金融業,四海通銀行根據新加坡經濟發展以及金融市場發展的需要,于1971年成立附屬機構“四海通金融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著重發展建筑業、汽車業以及分期貸款業務,吸收存戶的定期存款。戰后新加坡潮商巨子連瀛洲也是在金融業發展成功,連瀛洲少年時代來到新加坡,后來開設華興有限公司,專營出入口雜貨以及兼營代理船務,并在馬來西亞各大埠均設有分公司。抗戰期間,他回到重慶,與僑商領袖組織華僑聯合銀行,被推為董事長,從此開始進入金融業。戰后他返回新加坡,于1949年與老友合作開辦華聯銀行,注冊資本1,000萬元,連瀛洲為董事經理。因戰后新加坡經濟發展對資金的迫切需求,華聯銀行業務蒸蒸日上,賺取了豐厚的利潤,華聯銀行也大舉擴張,在馬來西亞、香港、東京與倫敦等地增設分行,在海內外的分行及辦事處共80余家。同時,隨著戰后新加坡經濟的起飛,華聯銀行集團也挾資擴張至其它行業,成為以商業銀行業務為中心、兼營多個工商業領域的華聯銀行集團,集團屬下的子公司超過30家,聯號公司則不下40家,除了商業銀行外,其它業務包括證券銀行、工商財務、金融公司、租賃、黃金與金融期貨、股票經紀、投資、投資管理、房地產、房地產管理、管理服務、托管及委托服務普通及人壽保險、旅館及餐館管理、電腦服務、廣告以及貿易等等。1971年文華酒店的開業成為華聯集團多元化經營成功一個重要的里程碑。1988年樓高280公尺的華聯銀行中心大廈開張,標志著華聯銀行集團已經躍升為世界級的財團。連瀛洲的個人資產估計至少超過3億美元,為新加坡的十大億萬富豪之一。
在馬來西亞,有方木山、劉玉波、張泗清、鐘延森、鄭鴻標等的著名潮商;在印度尼西亞,有彭云鵬等著名潮商。他們資本雄厚,公司集團規模宏大。馬來西亞潮商劉玉波開始經營木材業,1963年申請土地種植樹膠,1966年收購可可園,事業迅速擴展,他的業務遍及制造業、車輛銷售、建筑業、商業及旅游業。有“大馬鋼王”之稱的鐘延森是在19歲時加入父親鐘水發的大馬公司,1978年開始接管大馬業務,他以五金制造業起家,其金獅集團業務覆蓋鋼鐵、食品、地產、金融、旅游、種植業等領域,旗下公司廣布于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香港、中國大陸、澳大利亞等地;到90年代初,鐘延森已經在大馬控制八家上市公司,總市值14.29億美元。鄭鴻標于1966年設立了大眾銀行,已成為大馬第三大銀行,擁有135家分行,資本廣布于新加坡、馬來西亞、中國大陸、香港、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還控制了“大眾金融”等上市公司。印度尼西的彭云鵬于1977年創立馬里多太平洋木材有限公司,起初只是一個資本不大、單純經營木材的小公司,他重視人才,注重提高企業的勞動生產率,從創業開始,每一個發展階段,每一重大工程,都事先招募、培訓、準備好一套人馬,企業集團擁有較高素質的管理階層和職工隊伍,為企業長期穩定發展打下了堅實基礎,以穩健經營獲得較快發展,他。進入80年代中期,彭云鵬已經成為印度尼西亞的“林業大王”,他所建立的馬里多太平洋集團已成為印度尼西亞30家最大的華人企業集團之一,業務遍及伐木、膠合板、造林等森林工業及金融業、旅游業、酒店業、石油化學工業等行業。
二、在歐美澳發展的潮商
潮州海外移民主要集中于泰國等東南亞國家及香港地區,現代潮商也主要集中于香港、泰國及東南亞其它國家。直到60年代印度支那戰爭爆發以后,大批僑居印支三國的潮人與潮商輾轉移民歐洲等地,在歐洲、澳州以及北美等高度發達的商業社會,潮商從夾縫中求生存、求發展,也取得令歐洲商界矚目的成績。
如法國潮商潘洪江。潘洪江出生于柬埔寨的一個潮州華僑家庭,他在金邊創立友如公司,從事進出口貿易,又與法國商人合資創辦“拿破侖酒王”,被譽為“金邊酒王”。印支戰亂期間,他被迫放棄在金邊的產業,移居法國巴黎。他首先涉足于巴黎食品行業,創辦一家銷售中國食品為主的雜貨店。1975年,他在巴黎五區開設友和有限公司,將業務擴大為經銷中國食品、土特產及工藝品。1976年,潘洪江參加廣交會,成為“中國糧油食品進出口總公司”在法國的總代理,向法國社會推介中國食品。法國是一個講究美食的國家,飲食文化十分發達,但長期缺乏中國食品,潘洪江的中國食品經營獲得極大成功,在潘洪江的大力推介下,法國社會興起中國食品熱,中國食品開始走人法國家庭,中國的香醋、壕油、辣椒醬、芝麻香油被法國人廣泛用作調味品,而荔枝、龍眼、楊梅、荸薺、金橘深受法國美食家喜愛,貴州茅臺酒、塔牌紹興酒、象山牌荔枝、水仙牌龍眼、白鴿牌龍蜈片、金梅牌肉松也在法國多次獲獎。潘洪江迅速拓展業務,1986年,他在巴黎華人集中居住的十三區創辦華豐國貨公司,經營中國食品達800余種;1987年,他創辦規模宏大的中國商業大樓,經營中國食品、中國服裝、家庭日用品、電器及中國餐館。他又投資中國,在北京、上海等地設立友和服裝廠與巴黎蘭西化妝品公司,生產與推銷法國新式時裝及著名化妝品。
與此同時,在6070年代以后,隨著香港及東南亞潮商國際化發展,實際上就已經出現了潮商前往歐美發展的趨向,不僅有潮商巨子在歐美設立分公司、分行發展,而且一些有歐美及澳洲教育背景的潮商子女,也選擇在歐美發展,如潮商盧楚高在泰國經營鐘表珠福行,其子女在“美國紐約、洛杉機、德州三地創珠寶行,信譽卓著,營業鼎盛”,盧楚高也“近曾兩度赴美巡視兒女輩營業,面授機宜”。而美、澳等國逐漸放寬工商移民的規定,在香港及東南亞華人中出現了商業移民與技術移民的熱潮,其中也不乏潮商向北美、西歐、澳洲進行投資與經商,北美、西歐、澳洲的潮人逐漸增多。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印支三國出現排華惡浪。潮人是印支三國最大的華人方言群體之一,1975年柬埔寨、老撾、越南三國華僑華人分別為43萬、6萬、150萬,其中潮人分別占華僑華人的77%、60%、37%,大約分別有33萬、3.6萬、50萬,共約86萬。數十萬印支潮人難民逃離印支三國,其中大多數分布于北美、西歐、澳洲。19751990年,美國共收容印支難民95.7萬人,其中華人占三四成,人數約在3040萬之間,而華裔難民中又有四成是潮人。以此推算,則美國在這十多年中新增潮人1216萬人。加拿大收容印支難民逾10萬人,其中印支華裔有7萬,估計潮人有23萬人。法國與印支三國傳統淵源甚深,柬埔寨、老撾的難民多涌向法國,法國收容難民較多,據《1990年法國統計》,到1990年,法國共有柬、老、越籍移民18.8萬人,其中柬埔寨難民為6.66萬、老撾難民主4.95萬、越南難民7.22萬,而其中的7080%以上為華僑華人。估計其中的潮人難民大約有8.6萬人。法國潮人通常也稱有8萬同鄉。比利時的華人從60年代的數百人驟增至1988年的萬余人,也應該是印支三國難民的涌入,其中有許多當為潮州人,當地的潮州話與廣州話一樣,幾乎成為華人社會通用的方言。英國、德國、荷蘭等國家也收容了數萬印支難民,亦有不少為潮人。至此,由于印支難民的涌出入,在80年代以后,歐美等地已經形成了潮人群體,他們在歐美也逐漸開創了一片新天地,出現了一些成功的商人。
如原老撾潮商陳克威兄弟于1975年逃難來到法國謀求發展,他們從十余萬人的亞洲移民消費市場人手,創立“陳氏兄弟公司”,專營亞洲貨進口業務。陳克威兄弟努力開拓亞洲移民消費市場,香米頭就是其杰作。大米是大多數亞裔移民的主食,但從泰國等地進口的圓粒和長粒大米關稅重、價格高,超過一般亞洲移民的承受能力,于是陳克威從泰國進口一種顆粒破碎的大米,稱之為香米頭,雖然這種大米顆粒不完整,但米質并不差,而且關稅低,價格便宜,深受亞洲移民歡迎,陳克威兄弟向法國、乃至整個歐洲的亞洲移民市場推銷香米頭,取得巨大成功。陳克威兄弟公司又由亞洲貨批發業擴展到零售業。1985年,面積達2,000平方米的陳氏兄弟公司百貨商場正式開張營業,這是巴黎第一家專營亞洲產品的超級市場。陳克威兄弟公司營業額以近30%的年增長率高速增長,1991年公司營業額超過7億法郎,在法國進口及批發業中排名第112位,被公認為法國、乃至歐洲最大的華人企業,陳克威本人也成為高規格的法中委員會會員。陳克威兄弟的家族企業也走向國際化發展道路,除了巴黎陳氏百貨商場,在泰國有陳克齊的“世界出入口有限公司”,在香港有陳克群的“昆仲和有限公司”,在澳大利亞悉尼有“陳氏兄弟貿易公司”,在美國洛杉磯有“聯亞食品有限公司”,分別經營歐洲、東南亞、中國大陸與港臺、澳洲、美國的食品及生活用品,形成了國際化商業網。
80年代以后,印支潮人在西歐、北美、澳洲等地白手起家,在短短的時間內迅速崛起,不僅展現了潮人艱苦卓絕的創業精神,同時也充分展示了潮人無與倫比的商業智慧。他們充分利用與東南亞、中國的深厚淵源關系的優勢,在其所居國與東南亞、中國等國之間穿梭貿易,獲利甚豐。又以所居國與東南亞、中國等國貿易為基礎,擴張及商業、食品工業、制衣業、餐館業等領域,從中迅速崛起一批潮商。在美國南加洲,有3萬潮人,他們的經營領域遍及小商業、進出口貿易行、食品公司、房地產等;在紐約,潮人也有萬余人,其經濟以餐館業、制衣業最著,也有經營銀行、地產、商業等的潮商。美國潮人還組織“潮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投資經營,進一步增強了美國潮商的實力。法國的潮商經濟成就尤其令人振奮,不僅有像陳克威兄弟那樣的成功潮商,而且興起了一批潮人中小商人,從事的行業包括餐館、理發、珠寶、出版印刷、醫藥、計算機等行業。在短短十余年內,以潮人為主的印支華人將原來處于偏僻郊野的巴黎十三區建成繁華社區,巴黎十三區區長說,由于中國城的出現,巴黎已成為歐洲的亞洲商業第一金鎮,成為法國與中國、東南亞國家間進行文化與經濟交流的紐帶。1993年,法國華裔互助會還聯手組成投資集團,在汕頭投資建廠。在澳洲,潮商經濟也出現蓬勃發展之勢,如澳洲潮商陳錫恩已經連續多年榮登澳大利亞200富豪榜,其家族公司多達20多個,涉及到成衣業、紡織品業、超級市場、進出出口業務及房地產業,年營業額超過2億澳元。
二、獨立亦善合群的人格
潮州商人的群體文化一直受到世人的注意,如他們的會館同鄉同業組織,他們在商業活動中的互相提攜與互相援助,令世人印象深刻,《潮海關1882~1891年十年報告》中說:“在汕頭,設有會館或同業公會會所的省分只有廣東和福建,而汕頭在與之有貿易聯系的其他省分卻都設有會館。……這種習俗制度似乎是本地人的地方特性的具體表現”。
世人在談論近代潮商文化特征時,也往往僅僅注意到潮商會館文化及其團體合群精神,甚至也引起某些人“鄉土狹隘”的譏評。但是,工商業活動的成功主要靠人的主觀能動與創造性,單憑偏狹的“抱成團”并不可能創造如此輝煌的潮商經濟奇跡。主編過民國《大埔縣志》的溫廷敬另有一番見地,他在編纂完《大埔縣志·旅外志》后曾感慨說:“吾編旅外志而確得吾埔人之特性焉,急公好義,能獨立亦善合群。曠觀世界,除日本人愛國性足與頡頏外,他無及者。此非余之夸言,試觀漫游所至,多能自成團體;即未能自立,亦必能躬為提倡,聯絡結合邑外同群,互謀愛助,此誠我先代相積數百年之最良教育及最美之遺傳性使然”。
“能獨立亦善合群”,這是溫廷敬在他對近代大埔商人多年研究基礎上所下的結論,也較好地概括了近現代潮州商人群體精神的基本特性。
近現代潮商移居于異域他鄉,面對著強大的外界壓力與激烈的社會競爭,深知“非團結一致、力求進步則無以圖存”(泰國潮商鄭子彬語)。但其群體精神并非建立在農業社會的依附心理基礎上,而是建立在工商業活動所需要的獨立自尊精神特質基礎。事實上,自尊自信、有強烈的獨立精神,正是近代潮商的人格特征與重要特性,它從心理深層決定了近代潮商敬業奮斗、刻苦自勵等行為文化特征。
與近代中西文化沖突現象相一致,近代中國商人也飽受文化沖突之苦,他們往往喪失內在的穩定獨立人格。早期的近代商人難于擺脫傳統士大夫文化的束縛,其心理結構具有矛盾差異性大、逆行退化可能性大的特點,以狀元辦廠氣概興辦近代工業的張謇,晚年也不得不遁入佛門,反映出他那種空虛迷惘、矛盾叢生、痛苦不堪的心境;晚期的近代商人又一味迷戀西方文化,表現出依附性強、缺乏獨立自主人格的心理結構特征,如上海十里洋場的商人洋化嚴重,缺乏追求獨立發展的心理能量。而近代潮商的人格成長,卻十分幸運地成為近代中國商人普遍文化現象中的一個例外。
近代潮商出身于破產農民、手工業者或破落士子,有更強烈的自我奮斗精神。他們與傳統士大夫文化無緣,并沒有多少士大夫情結。在傳統家族文化心理嬗變的基礎上,近代潮商又以自身的文化傳統為基礎結成團體,互愛互助,建立廣泛的商業伙伴關系與獨特的企業文化;從自身的商業成功中認識到自身文化傳統的優勢,建立起對自身文化傳統的信心。正是建立在對自身文化傳統與自身力量的信心基礎上,近代湖商以獨立自尊的人格力量追求獨立發展。
無論在國內,還是在海外,近現代潮商均以自尊自信的獨立人格形象活躍于商界,誠如羅香林先生所說:“他們賦性至捍,不肯居于人下”,他們不肯長期依附他人,挺直腰桿做人與做事,“各有大志”(羅香林語),追求獨立發展。他們往往從謀生一開始,就銖集寸累,準備日后的獨立發展,“工人初入工廠,或學徒初抵店門,便蓄章節省銀錢,冀能獨立發展”。他們甚至寧愿放棄待遇較好的職員工作,而從艱苦的小商小販做起,以便自己獨立發展。如現代泰國潮商楊海泉,他早年因受其義父——法國東方匯理銀行買辦劉木通的賞識,被劉木通帶進銀行做事,應該有比較平坦的發展前程。但他認為,人生在世,要有壯志,不能一生在他人腋下生活終老。于是兩年以后,當他有了一點點積蓄,便辭職另謀發展,獨立做起街頭小商販生意,后來終于在艱苦倍嘗的奮斗中成為現代著名潮商。
近代潮商獨立自尊的心態恰好與上海十里洋場的商人心態形成鮮明對照。舊中國上海十里洋場的商人,大多以會洋涇濱外語、充買辦、充洋行經理或管事、做高級職員為榮,甘于寄人籬下。流風所及,影響到整個上海人心態,正如余秋雨在其《上海人》一文中所說:
“缺少自主氣魄,不敢讓個體生命燦爛展現”,“即便是上海人中的佼佼者,最合適的崗位仍是某家跨國大企業的高級職員,而很難成為氣吞山河的第一總裁。上海人的眼界遠遠超過闖勁,適應力遠遠超過開創力。有大家風度,卻沒有大將風范。有鳥瞰世界的視野,卻沒有縱橫世界的氣概”。
在西方商人壟斷世界市場的情形下,近現代潮商并不盲目迷信外國工商文化,并不依附于外國商人,而是以獨立自尊的平等姿態參與國際競爭。雖然近代早期潮商也有一些出身于洋行買辦,但他們后來也大多走上獨立發展的道路,并且與外國商人展開競爭。他們具有自主的精神氣概,善于學習外國先進工商業文明,敢于競爭。在西方及日本商人壟斷東亞及東南亞航運的情形下,近代潮商能夠占領汕香暹叻國際貿易,亦是潮商獨立自主、善于學習、敢于競爭精神的成功。當年由于外國商人在曼谷開設機器作動力的磺米廠,潮商在泰國大米加工出口業的壟斷地位岌岌可危,高楚香、陳黌利家族等率先引進外國先進機器,改進傳統碾米設備,與外國商人展開競爭;終于擊敗外國競爭者,保持了潮商在泰國大米加工出口業的壟斷地位。
近代潮商不依附于外國商人,但也樂于以平等姿態與外國商人合作,并且能夠在合作中保持獨立自主性,一方面嚴格控制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一方面充分利用外國商人的資本、設備與技術。如當年陳黌利家族與挪威輪船公司合作,代理挪威輪船公司船務,實際上陳黌利家族始終控制經營權,而挪威輪船公司僅僅以輪船、技術參與合作。通過采用外國先進的機器碾米、與外國輪船公司合作開拓中國至東南亞的航運,從而壟斷了汕香暹叻國際貿易。
近現代潮商之所以有敬業奮斗、刻苦自勵的精神,與其內在的自尊自信獨立人格要求分不開。自尊自信的人格力量驅使近代潮商不以小富為安,不為一時挫折而氣餒,頑強拼搏,積極進取,以“堅韌不拔的毅力”著稱于世。現代潮商更加突出其自尊自信人格形象,他們依然是一個刻苦耐勞、富有獨立開拓精神的商人群體,他們能夠站在世界經濟大潮的前頭,勇于開拓,率先將其經濟推向股份化、大規模化、多元化、國際化,從而使潮商經濟進入了一片新天地,贏得更大規模的發展。
近現代潮商自尊自信獨立人格的文化基礎當然不是西方的個人主義文化,而是中國傳統家族文化基礎上。在傳統家族文化不斷嬗變基礎上,近現代潮商不斷強調個人對家族的責任,追求獨立自主的個性與能力,養成自尊自信的獨立人格。
正是建立在家族文化嬗變的文化基礎上,近現代潮商具有“能獨立亦善合群”的特點。近代潮商的合群特性固然與移民環境以及工商業競爭有關,移民環境以及工商業競爭需要潮商團結,促使近代潮商以團體力量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真正在潮商團體力量中發揮主導作用的潮商,卻是力量足夠強大、無須潮商團體保護的大潮商,為什么他們熱衷于團體活動呢?事實上,近代潮商的合群特性乃是由其深層心理動機所決定的,是其群體社會價值觀的反映。
商人以趨利性為其特征,所謂“賈為厚利,儒為名高”。在莎土比亞的筆下,商人的個人趨利性被描繪成一幅幅貪婪的嘴臉;在中國明清市井小說中,商人也是一群廉恥喪盡、瘋狂逐利的饕餮之徒。但商人的趨利動機往往并非僅僅是個人動機,特別是隨著工商業的大規模發展,商人趨利已經超越滿足個人物質需要的階段,商人趨利動機已經超越個人動機,在基督教文明那里,商人趨利動機已經成為上帝指引的一種“天職”(Calling)。而在以中國傳統家族文化為基礎的近代潮商那里,趨利動機就表現為個人動機與社會動機的結合,其趨利動機就包含著群體社會意識。近代潮商的趨利動機最初就具有某種社會意識,但往往僅僅是鄉土家族意識與歷史道德感。如早期近代潮商、大埔籍商人戴春榮在其手書“遺書”中寫道:“天地之寶當與天下共之,分中應為之事,當視力之所及,勉而行,幸處富足之地而不善其用,借天地之財成一己之德,何其愚乃耳?”他自己回報鄉族甚多,“丁未邑大饑.輸粟數十萬石為平糶”。
隨著傳統家族文化的理性嬗變,由鄉土家族血緣封閉心理走向有差等的社會開放心理,近現代潮商不斷擴展趨利動機的社會意義,更強調對鄉土、對祖國、對國家、對社會的回報,更強調“取之社會,用之社會”,將趨利動機建立在個人與社會雙重需要滿足的基礎之上,從而獲得更統一、更圓滿、更和諧、更有力的心理活力,以巨大的精神力量推動近代潮商經濟的發展。
如近代泰國著名潮商鄭子彬視社會貢獻為人生價值之所在,他曾說:
“人生在世,不過數十寒暑,要求無負此生則必善用此生。人生價值,不在積聚多少財富,掌握多少權力,而在于對社會對人群能有所貢獻。貢獻愈多,影響愈深遠,則人生價值愈大。若徒知積資財,自私享樂者,不過社會一蛀米蟲耳”。讀一下謝易初的《自傳》吧,也許對近現代潮商心理會有更深的感觸,謝易初在他的《自傳》結尾深沉地寫道:“余自16歲承擔家計,即秉大公無私、忍讓求全,涓涓歸公,以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為職志,畢生辛勞,所創業務以對社會對人類有貢獻而無愧!”
再以近現代潮商行為為例,如現代泰國潮商陳克修,他13歲隨母來泰,“少有大志”,15歲就獨自從泰南來到曼谷,“自謀發展”。他刻苦自勵,他為人打工、當店員,但不忘學習與發展,自愛自強,常常利用晚上時間補習中泰文,后來當上了司賬,也有了一些積蓄,可以過上小康生活了。但他不自滿,不自足,以“大丈夫當奮志自立,豈能久居人下,庸庸碌碌,虛渡一生耶!”自勵,自謀發展。經過多年拼搏多年,終于在建筑業取得成功,最終成為泰國建筑業的翹楚。但他并不以個人的財富成功而孤立自傲,他常常披覽中華典籍,默察事理與人世變遷,他常常對人說:“吾人在世,窮則自潔其身,富則兼善天下”,于是“每逢親朋戚友,新知舊交,有危困者,必濟助之,有糾紛者,則排解之”。他以回報社會為己任,熱心于社會公益事業,他擔任普寧同鄉會理事長,組織訪問全泰會員鄉親,歷時二載,足跡遍及內地各府縣,不計金錢時間的損失與健康的影響,與全泰普寧會員同鄉建立了緊密聯系,精神打成一片,大大促進了泰國普寧同鄉的凝聚與公益事業。
近現代代潮商心理動機以中國傳統的群體文化意識與歷史感為基礎,轉化為對鄉土、祖國、國家、社會的強烈責任,表現出強勁的社會群體意識。他們稍有成就之后,就亟亟于捐贈救濟,舉辦社會公益事業,不忘向社會回報。
當然,近現代潮商的社會群體意識仍然是一種有差等的社會群體觀。在近代潮商的社會群體觀中,家族為其本位,同鄉群體是其工商生活、社會生活乃至精神生活的重要群體。近代潮商以自己的社會奉獻凝集潮商團體,結成有差等的社會群體結構,將奉獻社會之“義”與潮商群體利益之“利”結合起來。所以,近代潮商熱衷于捐建潮民社會的公益設施。1916年,泰國著名潮商鄭智勇、高暉石、陳立梅登高一呼,即有潮商捐出30萬銖建立培英學校。陳守明在“連任中華總商會二屆主席(1932年10月至1936年10月)4年期間,建樹最多,出錢最多,據說最少用了當時的泰幣5萬銖,完成中華中學和光華堂及主辦華校聯合運動會”。近現代潮商熱衷于捐建潮人公益設施,所獲得的不僅僅是某種實際利益,更主要是其社會動機的滿足。
在現代潮商中,熱心潮人公益事業、為潮人群體出錢出力的潮商比比皆是。如二戰后的潮汕地區,出現了新的潮州移民涌入泰國的高潮,“國人南渡謀生者眾,每艘泰輪乘客常在二千名以上”,因為泰國政府采取了限制華人移民,“入境手續繁多”,潮州移民“新客不勝其苦”,泰國著名潮商的金崇儒“對鄉親遭此困境,惻然于心”,他“采備茶水,供應膳食,盡量解決困難。更不辭艱辛,親至碼頭,協助新僑辦理入口手續,并奔走呼吁,為新僑請命”,在泰國潮商領袖的努力之下,“卒獲泰國政府格外通融,新僑困難得以解決”。金崇儒“領袖群倫,任勞任怨,博得僑社好評,輿論贊美”。
如1973年泰國政府推行外僑身份登記,以此作為外僑執業的條件,而“一般外僑,因生活貧苦,未能每年履行繼續繳納隨身證例費,所以有的積欠多年未繳”,泰國中華總商會主席黃作明“有鑒未理繳費的貧苦華僑苦況,又以泰國中華商會名義,呈請泰國內政部請求通融,將罰款減存四百銖,經內政部審查后,決定減存六百銖,補繳后并聲明既往不究”。在這次泰國外僑身份登記事件中,潮商顯要人物紛紛出手相助,如張昭榮因為早年以宗親關系跟隨潮州會館主席張蘭臣處理會館事務,“奠下豐富的社會經驗和廣闊的人緣基礎”,“在泰國政界中,除認識顯要人物外,若干政府機關或單位,都有廣泛的人緣關系”。事件發生后,張昭榮“欣然接受報德堂鄭午樓董事長的委托,為此事出面向有關當局請命奔走,幾經周折疏通,終獲當局網開一面,除前不究,通融眾多貧苦僑胞,順利完成合法登記手續,使我僑胞人人均有執業證可以謀生”。而現代海外潮商組織各公益化、慈善化方向的發展,正是建立在許多成功潮商的捐贈與奉獻基礎之上,也正是建立在潮商的群體精神基礎之上。
人們常說,近代潮商既有趨利的商業精明,又不乏社會的“情義”。“義”與“利”在潮商的趨利動機中得到統一,因此產生近代潮商的合群特性。近代潮商的合群特性不僅表現在強大的潮商團體上,而且體現在其商業行為原則與企業文化上。在其商業行為與企業文化方面,也展現其社會群體價值觀念,能夠聯商業競爭對手與企業為一合作團體。
近現代潮商并不將競爭看作商人生存與發展的不二法門,而認為在商業競爭中也存在商人共存關系,同業合作、和氣生財也是商人生存與發展的重要手段;特別是在與強大的外國商人競爭中,本國、本地區商人合作與力量聯合尤其重要。所以,近現代潮商秉承中國傳統文化中庸謙厚道德觀,提倡同業、同幫商人的互利合作,提倡競爭有度的商業行為原則,鄭子彬告誡子女說:“做人應學寬學厚,古人云:富貴家宜學厚,聰明人宜學寬。厚以載德,寬以容人,是修身之本”。
潮商最早的合作方式是一種叫“標會”的合作形式,它應該是來自鄉土宗族社會。有學者說,“當今在泰國所習用的不少賭業詞匯均系潮州方言,就連‘標會’這個詞也出自潮州話”。但是,“標會”的最初含義應該就是一種互助融資方式,通過宗鄉會等組織,一群人(大約1030個人)每人每月交納一定的金額,每月標一次,標到的人可獲得所有的金額,這就使得參加標會的人可以在不付抵押品的情況下得到一筆款項,而付的利息比錢莊銀行要低。還有各種同鄉組織以及同鄉俱樂部等形式,也提供了聯絡感情、交換商業訊息的場所,倘若彼此具有共識,更可一投即合,合股經營企業,或合作承辦項目,或開展商業貿易上的合作。
同幫同業商人互利合作、競爭有度已在近現代潮商中間形成共識。如據林金枝的《近代華僑投資國內企業史資料選輯(廣東卷)》介紹,近代汕頭曾先后創辦兩家制冰廠,其中后起的汕頭冰雪廠,由泰國潮商創辦,由于資本雄厚,生產設備先進,成本低,產量高,比本地商人創辦的大東冰霜廠具有更大的優勢。兩家競爭之下,汕頭冰雪廠不斷擴展市場,年年盈利,而大東冰霜廠則市場萎縮,瀕臨倒閉。但汕頭冰雪廠的業主本著競爭有度的行為原則,主動與大東冰霜廠劃分市場,讓出一部分市場由大東冰霜廠發展。
近代潮商的同業公會、同幫會館之多,冠乎全國各個商人群體,其中心就是講求同業與同幫之間互利合作。如同業公會,它協調同業商人之間的關系,解決同業商人之間的糾紛,維護同業商人的共同利益,在激烈的同業競爭中強調同業合作,甚至直接組織同業商人合作,對于近代潮商經濟的順利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如汕頭出口商的南效、暹效、醬園、果業等同業公所直接組織同業商人貨品統載出洋輪船,降低了貨品運輸成本,保護了同業商人利益。可以這樣說,同業公會及同幫會館等潮商組織較好地限制了同業、同幫商人競爭的惡性發展,又有效地組織了同業、同幫商人合作,保護了近代潮商在激烈市場競爭中的生存與發展。近代潮商之所以極少陷入破產境地,與近代潮商所提倡的互利合作、競爭有度行為原則密切有關,與潮商同業公會及同幫會館的保護作用分不開。
近現代潮商敢于競爭,又從傳統文化中尋繹出競爭有度的商業行為原則,兩者之間是不是構成近代潮商商業行為的矛盾性呢?如果仔細考察近現代潮商商業行為及其文化內涵,就可以發現近現代潮商的商業行為有其統一的價值觀基礎,這就是近現代潮商的社會群體價值觀。從社會群體價值觀出發,近現代潮商所說的競爭,在很大程度上乃是一種以團體力量參與的競爭精神;近現代潮商的競爭有度行為原則,又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同業、同幫商人群體內部的商業行為原則,崇尚商業競爭與競爭有度商業行為原則在近代潮商的社會群體價值觀基礎上得到統一。以社會群體價值觀為基礎,以合群的力量參與競爭,無論是近代潮商在汕香暹叻國際貿易上的成功合作,還是現代潮商在發展現代工商業方面的成功合作,都證明合群乃是近現代潮商在世界商戰中立于不敗之地的法寶。
如近代泰國潮商巨子蟻光炎也曾發生缺乏流動資金的危機,陳黌利家族借貸5萬銖,幫助他度過難關,贏得更大發展。在30年代初期,由于世界經濟大蕭條影響,香港潮商經濟處于嚴重不景氣狀態,大量資金被滯銷商品所套牢,整個商業活動缺乏資金啟動。于是,香港潮州商會會長馬澤民出面倡議集資創辦潮商銀行,以商會的組織力與凝聚力發動潮商,很快聚集一批資金,開辦香港汕頭商業銀行,幫助潮商解決資金短缺問題,使香港潮商經濟走出低谷。特別是在近代海內外的各大商埠,與外國商人等商人力量相比,潮商力量相對弱小,非合股聯合不足以參與競爭,非發揮團體作用不足以圖存,潮州同鄉組織的凝聚商力作用彌足珍貴。可以看到,近現代海內外潮商團體性非常強,各地潮商普遍采取合股經營方式從事工商業活動,以擴大資本,增強競爭力,而同鄉組織在其合股聯合中發揮著重要的居間媒介作用。
在某種意義上,近代潮商的合群已經超越了地區與國界,東南亞和南中國的潮商精誠合作,建立了跨越東亞及東南亞的商業網絡。如在新加坡,新加坡的潮商力量并不雄厚,但他們之所以能壟斷近代新加坡的大米入口業、陶瓷器及香汕郊等業,一方面固然是得力于其精明的經營手法,但更多的是暹羅以及香港潮商的支持,近代新加坡的大米多來自暹羅,而暹羅大米幾乎是由暹羅潮商所壟斷,暹羅潮商樂于與新加坡潮商接洽與貿易,并予以出口與放帳等方面優惠的待遇,使潮人大米入口商的經營處于有利的地位。至于新加坡潮商壟斷香汕郊與海嶼郊等業,也是由于汕香暹叻的雜貨土產及海產貿易也多由汕頭及香港的潮商所控制,他們支持新加坡潮商成為當地的入口代理商和轉口貿易商。而在現代的東南亞經濟一體化以及東南亞國家、香港、中國大陸之間的合作,潮商的合群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現代的東南亞潮商與香港潮商之間有著深厚的合作關系,他們合作辦企業,合資辦公司,開展商貿合作,已經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
身處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潮商均能夠精誠合作,不僅因為商業利益而合資辦企業、合作承擔項目、合作經營商業貿易,而且無論大事小事,都能提供無微不至的協助與幫助,其互助合作精神感人至深!如新加坡潮商連瀛洲抗戰期間曾在重慶創辦華僑聯合銀行,抗戰勝利后,他決定先將華僑聯合銀行遷往上海,但因戰后運輸緊張,無法找到船位搬遷,潮州旅滬同鄉會知道后,立即找到國營招商局經理的徐胡雨經理,請徐胡雨經理“賜函渝局,優先配給船位”,幫助新加坡潮商連瀛洲完成搬遷。
二戰以后,隨著汕一香一暹一叻國際貿易圈的斷裂,潮州商人的傳統商業貿易伙伴關系已經喪失,但是,在現代的香港及東南亞經濟中,仍然可以看到潮州商人之間的密切聯系以及潮商群體力量的存在,現代潮商仍然在商業貿易中存在著相互支持的緊密聯系。當年劉鑾雄向嘉道理家族的大酒店發起收購戰,就有另一潮籍財閥林百欣也購入大酒店10%股權,似乎是聯手向嘉道理家族發起挑戰。李嘉誠與香港《信報》老板林山木的同鄉關系使他們有較密切的業務往來關系,李嘉誠旗下公司廣告多照顧《信報》,而《信報》也是租用李嘉誠的北角工業大廈四樓作為社址,1979年李嘉誠收購和記黃埔后,急召林山木談話,由《信報》全文刊出李嘉誠專訪記,引起轟動。
最明顯的例子是詹培忠的崛起,詹培忠原在柬埔寨經商,1968年以后來香港求發展,因為其父參股永利證券公司,詹培忠首先在永利證券公司做市務員。1973年香港股市大崩潰,詹培忠一度消沉,想往越南發展。后來,寶光集團老板黃創保主動相助,出資支持詹培忠成立證券公司,以5000萬港元買下經紀執照,取名盈忠證券。70年代末期,香港股市又趨蓬勃,詹培忠幫助黃創保以高價將寶光集團屬下的美漢公司出售給佳寧集團,美漢公司每股僅有3.5元資產值,而以每股6元高價賣給佳寧集團,黃創保從中賺了一大筆,于是干脆將盈忠經紀執照送給詹培忠,詹培忠開始擁有一家證券公司,獨立馳騁于香港股市,有“金牌莊家”的聲譽,越來越多的掛牌上市公司請詹培忠做莊家,詹培忠在短短三年內就晉身于香港億萬富豪之列。
在近現代潮商的企業文化中,社會群體價值觀也融入其中,表現為近現代潮商善于合群的特性。近代早期的海外潮商企業中,大多實行一種攏幫制度。近代潮州人移民東南亞,他們人地生疏、語言不通,大多投靠海外同鄉宗黨,寄宿在同鄉宗黨老板的公司或店鋪里,雖然他們可以免費食宿,但必須幫助老板料理業務,不少人成為同鄉宗黨老板的店員或員工。因而近代潮商企業的勞資關系,大多建立在同鄉同族關系基礎之上,傳統的鄉土家族群體意識成為企業凝聚的紐帶。
以社會群體意識為基礎,近代潮商合企業為一有凝聚力的團體。近代潮商強調企業老板的家長風范,老板不僅要全面負責企業生產經營效益,而且要如家長對待子弟那樣,關心員工的生活;而員工也必須如同子弟順從家長一樣,服從企業老板。潮商企業如同大家庭,很少發生隨意罷斥員工的事情,員工能夠分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利益,員工服從老板,甚至在企業發生困難時,雇主老板改變經營方針、降低員工薪水待遇,員工也表現出同舟共濟的精神,發奮圖強,共同適應環境,開創未來。
在二戰以前,陳黌利家族一直奉行家長式管理,以傳統家族群體文化建立企業內部秩序。從陳慈黌、陳立梅到陳守明,均由家族主持人一人定奪整個家族企業的生產經營,無論高層、或是下層職員、乃至一般員工均要求絕對服從他們的決策與調遣,但他們又對企業員工提供種種福利,使員工感受企業如同家庭般溫暖。如企業的高層經營管理人員,平時享受高薪,而且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年終又有數量可觀的花紅,家中發生紅白事,老板均有慷慨的贈款、以及熱情的祝賀與親切的慰問。下層員工可以免費住進企業提供的宿舍,員工的親人來探親或來曼谷看病,也可以免費住進員工宿舍;員工平時家中缺糧,可到企業免費取米煮食;員工回國探親,往返可以免費搭乘公司輪船。因而陳黌利家族企業富有凝聚力,員工能夠安于職守,整個企業具有高度的組織性與靈活性,具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盡管近代潮商以鄉土家族認同為核心的合群特性有其局限性,但它畢竟產生于特定的社會歷史文化基礎上,能夠適應近代世界商戰的需要,有力地促進了近代潮商經濟發展。同時,隨著潮商家族文化心理的不斷嬗變,其社會群體觀也不斷突破血緣與地緣的界限,擴展為祖國認同、國家認同與更廣泛的社會認同。可以肯定,潮商共存共榮的群體核心價值觀念具有永恒的價值,必將永存并不斷光大,潮商的合群特性必將創造更加燦爛的企業文化與商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