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概況
本項目擬在保留原武岳酒店的基礎上,在酒店東南側空地擴建高45層超五星級酒店、高檔商務辦公樓,總占地面積20畝,總建筑面積126840㎡(不含原酒店建筑面積),其中酒店客房800間。建設地點為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解放路與南廠路交叉口,南廠路1號。
項目投資額為100107萬元人民幣。商務辦公樓可銷售面積56000m2,建成后一年內按1.65萬/ m2均價銷售,擬全部出售,銷售收入92400萬元,此項目在建成五年內即回收91.7%的投資。酒店預計可實現年營業收入達16946.2萬元人民幣。保守預測酒店可實現年利潤總額5389萬人民幣。全部投資回收期為7.8年。
二、貴州招商引資政策
詳見附件
三、招商引資方式
(一)股份結構方式
1、在甲方(我方)乙方(投資方)雙方資金充足的條件下,可分為兩戶股份,我方絕對控股,投資比例為51%。
2、其他合作方式可協商。
(二)投入資金
依據約定的股權結構及項目運作方式,一次性投資或分期投資。
(三)投資目標
(1)將修建的酒店雙子塔分為兩個項目,寫字樓以房屋開發的形式出售,與五星級酒店分開投資,即分為兩個項目進行投資;寫字樓銷售收回投資并結算按股比兌現投資回報,酒店持續合作經營。
(2)將寫字樓和五星級酒店作為一個整體的項目,捆綁投資。
(3)寫字樓和五星級酒店要引入世界先進設計理念,形成地域地標,設計理念30年不落后。
(4)五星級酒店要引入世界酒店品牌。以品牌亮點形成獨特的競爭優勢。
貴陽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一、 企業所得稅
(1)對設在貴陽市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按24%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符合下列情況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①外商投資技術密集、知識密集型項目;
②外商投資在3000萬美元以上、回收投資期長的項目;
③外商投資能源、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
④設在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
⑤設在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2)對外商投資設立生產性企業,經營十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四、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從企業取得利潤再投資,經營期不少于5年,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40%,如再投資舉辦、擴建產品出口或先進技術企業,經營期不少于5年,全部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二、地方所得稅(稅率3%)
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外商投資企業可免征地方所得稅10年。
三、采購國產設備退稅和抵免稅
對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和內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或在投資總額外購買國產設備,如該類設備屬免稅進口目錄范圍,經批準可全額退還國產設備增值稅,并且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購置設備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四、招收下崗職工
新辦服務(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和商貿(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除外)企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含30%),并與其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在國家規定的時限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企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3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在國家規定的時限內可按計算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
對現有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和現有的商貿企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商貿企業除外)新增加的崗位,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含30%),并與其簽訂3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在國家規定期限內對年度應繳納的所得稅額減征30%。
五、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
外商投資企業自建的房屋或購置自用的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購置月份起,5年內免征房地產稅。
六、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七、進出口經營權
生產企業申請自營進出口經營權,注冊資金200萬元,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機電產品生產企業的注冊資金100萬元(均比東部地區低100萬元)。
八、發展對外貿易
為實施外貿“多元化”戰略,建立外經貿發展促進資金,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優化出口產品結構、培養外經貿人才等等。對貴陽市各類進出口企業按出口業績給予獎勵,獎勵標準如下:
(1)對首次實現自營出口的企業,以實際出口額為獎勵基數,每創匯一美元獎勵人民幣3分;
(2)對實際出口比上年增長的企業,以出口增加值為獎勵基數,增加值在100萬美元以內的(含100萬美元)每一美元獎勵人民幣2分;增加值超過100萬美元以上的部分,每一美元獎勵人民幣3分;
(3)企業成功開拓新興國際市場,以其在新市場的出口額為獎勵基數,每一美元獎勵人民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