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玉(公元734―802年),字廷玉。原籍河南滎陽。其祖父鄭亮在幬州任司馬,留居本地,遂為幬人。其父鄭泰,官至武衛大將軍侍太常卿。明萬歷本《任丘縣志》記載,鄭玉私宅在莫亭縣頌美里(幬州
城內),幼年讀書習武,有老成之風,至20歲有濟世之才。
初,鄭玉舉孝廉,任為從事,后授宣議郎侍恒王府司馬代理本州(幬州)孔目、判官,掌管文書,推判獄案。治理有序,使吏不敢欺民,百姓安居樂業。以致“賓客敬仰”,“州將美其德行。”鄭玉還
善于文章,代理幬州孔目時,曾著《六縣紀綱》(時幬州轄六縣),成為全州各縣的鏡鑒。唐德宗貞元十七年(公元801年)升任唐興軍(治在今安新縣安州)都虞侯兼押衙,試鴻臚卿事。在任時“除暴安民、
扶弱遏強。”業績昭著。他先后在幬州及唐興軍從政三十年,“內外瞻矚,文武繩準”,“閭里懷其仁、鄉黨服其義”,“犬不夜吠、錦衣晝行”,時人稱贊他為“昂昂乎大丈夫、一時之杰也”,后論
功行賞,朝廷實授鄭玉鴻臚卿之職。
貞元十八年(公元802年)鄭玉死于莫亭,時年68歲。第二年葬于幬州城南二十五里三方村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