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利鄉招商網訊:克利鄉隸屬泰來縣管轄。位于縣境中部。齊平線鐵路于此設克利站。鄉政府駐地距縣城12公里。克利,由蒙古語“呼和黑勒”音轉而來,漢譯為“藍色林子”,因屯前有一片樹林而得名。后來,漢人稱為“刻里”。偽滿時甲長認為“刻里”同“克李”同音,對李姓人犯忌,改為“克利”。泰來設治之初,為設治局第三區轄地。1927年5月,分隸第一區五保和六保管轄。東北淪陷后,1938年3月,劃歸泰來街。1939年6月以后,先后分屬乾德門山、黃家窩堡和五廟子村管轄。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后,1946年2月,泰來縣于克利設置第八區,1955年6月改為克利區。1956年4月,并村劃鄉,設置克利、乾德門山鄉。1958年9月,并入平洋人民公社。1962年2月,從平洋公社劃出成立克利公社。1967年改為奮斗公社,1973年恢復克利公社名稱。1983年7月,改為克利鄉。克利鄉全境地勢較為平坦,為半農半牧地區。全鄉總面積189.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8萬畝,草原面積6.4萬畝。農作物主要有玉米、高粱、小麥、葵花、亞麻等。畜牧業以養馬、牛、羊為主。境內河泡盛產魚蝦。鄉辦工業有農機修理、木器加工、制磚、亞麻加工廠等。全鄉共轄克利、前地房子、石家、烏蘭、紅旗、聯興、復興、乾德、新民、勝利、新勝等11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1.4萬人。鄉政府駐地克利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