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正案 (草案)》將提交審議,記者從昨天舉行的解讀會上了解到,上海擬明確父母等監護人對孩子的看護義務。
晚報訊 近年來,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事故,如兒童墜樓、兒童被困車內窒息等意外傷亡事件時有發生。暑期尤為突出。這類事件往往是由于兒童獨處家中或車內,缺乏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有效看護所致。本月,《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正案 (草案)》將提交審議,記者從昨天舉行的解讀會上了解到,上海擬明確父母等監護人對孩子的看護義務。
有關人士表示,未成年人尤其是學齡前兒童,認知能力、行為能力有限;不能全面了解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不能正確判斷自己的行為,遇險時無法有效自我保護,缺乏看護是事故頻發主因。曾有調查顯示,意外傷害是14歲以下兒童死亡的 “罪魁禍首”,其中有一半以上是臨時監護缺失造成的。
目前,我國對于監護人對被監護人人身安全保護責任的規定較籠統,法院只能根據常理判斷家長是否疏于看護。而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則規定得比較詳細。如美國各州法律都規定,父母有責任監護照看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將未成年子女單獨留在車內、雇用有性侵前科的人看護兒童、未成年子女無人看管或交由其他兒童看管、將未成年子女留在危險地帶等種種行為都被視為危害兒童的行為。如因監護不周或疏于看護發生意外,父母可能會被定罪坐牢。
本次上海修正案草案首次明確了監護人的具體看護義務:父母、其他監護人應看護好未成年人,避免讓學齡前兒童獨處在家中或家庭乘用車內。
而廣受社會關注的 “李某某等涉強暴案”,則引發了社會對未成年人出入酒吧等娛樂場所的反思和注意。近年來,上海出現了招攬未成年人進入酒吧 “充場”吸引顧客的現象,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將酒吧納入未成年人保護監管范圍的呼聲日益高漲。為此,修正案草案將酒吧列入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的場所,并明確 “酒吧經營者在門口明顯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并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此外,修正案草案還擬規范嬰幼兒安全座椅使用。據悉,當車輛發生碰撞時,體重只有15公斤的小孩會產生300公斤的力,這時坐在車內的母親根本無法抱住小孩。研究證明,合格的兒童安全座椅能在車禍發生時將嬰幼兒的死亡率大幅降低。目前世界上有40多個國家對嬰幼兒安全乘車座椅立法,而上海修訂草案也增加了新的規定,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4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配備或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據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劉華介紹,考慮到上海目前可能還不具備讓所有出租車都配備兒童專用座椅的條件,所以此次規定只針對家庭乘用車。草案還明確規定,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應當乘坐后排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