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浠水縣北城片區1131畝土地開發權(拍賣時間:2012年11月13日)
浠水縣地處鄂東中部、長江中游北岸,與黃石市一橋相連,全縣版圖面積1949平方公里,總人口103萬人。
一、項目基本情況
浠水縣北城片區1131畝土地開發權。根據規劃方案,該片區土地總面積1131畝。其中:1、清泉路、攬月路、襟湖路三條道路占地約759.4畝,工程概算為18234萬元,2、可供商住開發用地約371.8畝。土地現狀為集體用地,地上有部分房屋需要拆遷安置!
二、土地一級開發具體內容
(一)清泉路、攬月路、襟湖路三條道路的投資建設。具體要求如下:
1、清泉路、攬月路、襟湖路三條道路占地約759.4畝,土地性質由浠水縣鳳翥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劃撥方式取得,作為道路建設用地。建筑工期為15個月。投資人按浠水縣鳳翥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設計標準投資建設完工經驗收合格后交付給縣鳳翥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2、清泉路、攬月路、襟湖路三條道路工程由投資人按設計要求投資建設,投資額度按預算和浠水縣審計局審計結論為依據進行結算!
3、還建房工程投資款預算、審計、結算的依據:按《湖北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統一基價表》(2008版本)、《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進行;預算主材價格按預算期間《黃岡信息價》浠水預算價計算(不計取風險系數),結算時主材價按合同約定的施工期《黃岡信息價》浠水預算價執行,價格調整辦法超出±5%范圍外歸業主承擔或收益,±5%以內由承包方承擔;人工費調整可按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文件規定執行;預算、結算后的總造價下浮4%為預算、結算價款。房屋建設標準按照設計施工圖和國家現行標準及規范執行。
4、投資人投資額度以浠水縣審計局出具的投資審計結論為準。
5、清泉路、攬月路、襟湖路三條道路建設過程中,屬于浠水縣收取的行政事業性和服務性收費由縣鳳翥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
(二)收儲土地面積
地塊1、地塊2、地塊17-2總面積共371.8畝。地塊1為住宅用地,凈面積91476平方米(約137.1畝),規劃條件為:容積率0.7-2.3,綠地率≥30%,建筑密度20%-30%;地塊2為住宅用地,凈面積71031平方米(約106.5畝),規劃條件為:容積率1.5-2.4,建筑密度20-30%,綠地率≥30%;地塊17-2用地性質為商辦,凈用地面積40623平方米(約60.9畝)規劃條件為:容積率3.0,建筑密度35%,綠地率20%;政府保留對規劃條件進行調整的權利。
浠水縣濱江新區土地開發權。根據規劃方案,該片區土地總面積1951.5畝。其中:
(一)基礎設施投資工程基本情況:
1、一期還建房總建筑面積12萬㎡;
2、服務中心大樓建筑1.5萬㎡;
3、以上兩個項目的水電、通路等基礎設施配套工程;
4、高山路和發展大道及其排水港的建設!
(二)擬收儲土地情況:
1、一期還建房占地約150畝;2、建設服務中心大樓占地87畝;3、“兩路一港”1016.5畝,其中發展大道及排水港904畝,高山路112.5畝;4、可商住開發用地共788畝(其中橋頭街片區1號地塊108畝、2號地塊198畝、3號地塊302畝、葉家橋片區180畝)。
三、規劃條件
橋頭街片區1號地塊108畝,2號地塊198畝,3號地塊302畝,葉家橋還建區3號地塊面積180畝。容積率為3.0-3.5,綠地率≥35%,建筑密度25-30%。政府保留對規劃條件進行調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