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0月13日消息(記者李文蕊)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3年修訂版已經在北京市環保局官網頒布。相比2008年版本,新預案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分級作出大幅調整。另外,大氣污染事件首次被列入突發環境事件的分類因素之一。
新預案當中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者造成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就是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而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死亡或者是造成經濟損失2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是重大級別。監測到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相關部門及時發出預警的信號,新預案的預警的級別響應制度也對應這個分級標準做出了一些相應的調整。
在適用范圍上,大氣環境污染事件是被新預案列入突發環境事件,按環境按要素分類的類別,四個類別當中包括了大氣污染環境事件、水環境污染事件、土壤環境污染事件以及輻射環境的污染事件,在2008年預案當中發生靜穩、拂塵和沙塵暴等重污染環境事件是按照相應預計預案來組織實施。
另外這個新預案還首次明確了包括北京市委宣傳部、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委以及各個區縣政府等多個成員單位,以及各個成員單位在處理各類不同突發事件的這樣一些具體的職責,同時首次提出了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由環保部門牽頭來成立現場的指揮部,包括調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專家咨詢組和信息宣傳組等相關工作組,負責組織應急的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