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甘肅省將于春節前向低保戶、五保戶提前發放補助資金
人民網蘭州1月21日電(高翔)甘肅省民政廳、甘肅省財政廳21日聯合下發了《關于盡快發放2014年春節期間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補助資金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認真測算確定新的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補助資金標準,并確保在2014年1月30日前足額發放到戶。
為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甘肅省委、省政府決定,2014年將“城鄉低保標準提高15%;農村五保省級補助標準由年人均2000元提高到2510元”列入省政府2014年為民辦實事任務。通知要求各級民政、財政部門按照省政府辦實事任務要求,科學測算確定符合當地實際的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農村三、四類低保對象補助水平原則上不再提高),按照新標準參照2013年底在冊的城市低保人數提前發放1、2月份城市低保補助資金。同時,按照新標準參照2013年底在冊的農村低保、農村五保人數提前發放1季度農村低保、五保供養補助資金。
為確保按時將保障資金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通知要求各級財政、民政部門和金融代辦機構要通力協作、加快撥付進度,及時協調并監督各代辦銀行加快資金支出、減化審批程序,確保資金能及時、足額到戶。要認真審核發放范圍和標準,規范發放程序,公開發放標準,努力做到資金發放公正、公開、透明,確保發放對象準確無誤、發放及時足額。
除此之外,通知要求各地在做好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保障資金發放工作的同時,密切關注其他低收入人員的生活狀況,對基本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難或因突發性、事故性災難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要通過臨時救助或開展“送溫暖”活動等形式及時給予救助,切實做到“求助有門”、“救助及時”。
記者了解到,這次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所需資金從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民政廳預撥的2014年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補助資金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