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魯山1月21日電(記者 吳揚) “從第一次開庭到現在已經整整5年半了,法院也不給個說法,我工廠里的所有設備已經在漫長的等待中腐爛銹蝕,成為一堆破銅爛鐵!”近日,河南魯山縣市民賈中民談起自己經歷的這場官司時感慨萬千。而主審法官則回應此事說,不下判決主要是替當事人考慮。
1999年初,在當地辦企業小有名氣的魯山縣梁洼鎮居民賈中民被招商到魯山縣魯陽辦事處(原名魯陽鎮)十街九組,租用村里約12畝地辦起了河南省魯山縣石人山礦泉水開發有限公司,當地建設規劃部門按照當時的政策為賈中民公司辦理了建設許可證。礦泉水公司在賈中民的精心經營下搞的紅紅火火,其產品還遠銷到北京,被北京一官方機構指定為某活動專用飲品。
就在賈中民大展拳腳之時,2008年5月中旬,賈中民的石人山礦泉水公司突然被十街九組組長帶人用電焊封了門。賈中民說,當時生意正在紅火之時,封門事件使他蒸蒸日上的生意突然停了下。在多方協調無果的情況下,他被迫將魯山縣魯陽辦事處十街九組告上法庭。法庭上,十街九組辯稱,封門的原因是礦泉水廠欠村里的租金不交。
對于村民組聲稱封門原因是欠租金不交一事,賈中民認為,這其實是個借口。當時真實的原因是有人看上了他的礦泉水公司想低價讓他交出礦泉水廠,他沒同意,所以才以欠租金為由將礦泉水廠封門,目的是把他逼走。“礦泉水廠被封時,我多次找村民組要求算算賬及時把租金交了,可村民組就是沒人和我見面。”
賈中民說,無奈之下他只好把將十街9組起訴到法庭,希望法院能給個公道明確的說法,沒想案件一審就是5年半。這5年中,魯山縣法院除了2008年7月和2008年11月開過兩次庭外,什么也沒有。“5年多來,我反反復復往返于法院索要結果,魯山法院始終沒有給予正式判決或答復。”
針對賈中民反映案件久審不決的問題,負責該案的魯山縣人民法院法官吳大憨表示,此案遲遲不予判決的主要原因還是出于維護當事人賈中民利益,希望雙方能調解解決。實際上法院對此案早有判決方案,以非法建設為由判賈中民敗訴,那樣的話對當事人并不利,所以法院還是希望調解解決。“如果賈中民真的要判決的話,法院可以很快就給他一個。”
對于吳大憨法官的好心,賈中民似乎并不領情。“既使判我敗訴,我也能接受。至少我還可以上訴到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相信法院最終會為我主持公道。像現在這樣不明不白,拖也把我拖死了。”賈中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