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太湖精英計劃”實施辦法》介紹
2010年湖州市“南太湖精英計劃”引進海外領軍人才和優秀創新團隊工作報名引進已經開始實施。實施辦法主要內容如下:
一、報名登記
(一)申報領域。2010年“南太湖精英計劃”主要引進在生物醫藥、新能源、環保節能、新材料、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等我市重點發展產業中,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領軍人才及其創新團隊。
(二)報名對象。項目符合申報領域,具有國外工作經歷(學士學位的在國外工作5年以上,碩士學位的在國外工作3年以上,博士學位的在國外工作1年以上),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對象均可報名:
1.目前在海外工作(創業)的領軍人才及其創新團隊;
2.目前已在國內其他地區工作(創業),有意來湖創業的留學歸國領軍人才及其創新團隊;
3.
4.在世界500強企業從事研發工作滿2年以上的高層次人才。
(三)報名方式。2010年南太湖精英計劃報名采用網上直報方式,報名人員請于2月25日至5月31日期間,登陸湖州人事人才網(www.**hr.com)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要求填寫《申請書》、《領軍人才(優秀創新團隊)來湖創業項目計劃書》,并上傳相關附件。
二、資格認定和項目初審
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對報名人員的國(境)外留學學歷、經歷等進行認定、審核;由市科技局牽頭組織專家,對報名合格人員的創業計劃書及相關材料進行同步初審。同時,由市實施辦委托相關中介機構對其提交的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等進行認定、評估。在資格認定和項目初審基礎上,確定提交專家組進行評審的人選及其項目。
三、項目評審和答辯對接
1.技術評審。2010年6月上旬,由市科技局根據項目評審細則,邀請具有國際水平的國內相關專業的科技專家(每個創業投資項目評審專家一般不少于5名)進行項目技術評審,并提出進入綜合評審的項目建議名單。
2.綜合評審。2010年6月下旬,由市科技局委托相關創業風險投資管理公司就項目的創業前景、產業化可行性、創新團隊、財務評價等進行綜合評審,并組織召開評審反饋會,提出進入項目答辯的建議名單。
3.項目對接。2010年8月上旬前,由市實施“南太湖精英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實施辦”)組織進入答辯的建議項目分別與各創業平臺進行對接洽談,擬定落戶的創業平臺后,確定進入答辯程序的項目名單。
4.項目答辯。2010年8月上旬,由市科技局邀請技術、風投、行業管理、知識產權、財務管理等專家組織答辯組,對進入答辯程序項目的領軍人才及其團隊進行答辯,并綜合技術專家評審、風投公司評審和答辯情況進行綜合排序后提出入選年度“南太湖精英計劃”項目建議。
四、項目審定
2010年8月中旬,市實施辦綜合項目評審和答辯對接情況,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提出入選年度“南太湖精英計劃”項目建議。項目建議分為重點推薦(A類)、優先推薦(B類)、一般推薦(C類)和有條件推薦(D+類),提交市實施“南太湖精英計劃”領導小組審定。
五、公布領軍人才
2010年8月下旬,經市實施“南太湖精英計劃”領導小組審定后,由市實施辦在網上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網上公告2010年度“南太湖精英計劃”入選領軍人才及項目。
六、項目洽談
2010年9月上旬前,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牽頭,各縣(區)(含湖州開發區、太湖度假區,下同)主要領導負責,建立由組織、科技、人事、經委、農業等部門領導和科技風險投資、財務、管理等專家人員組成的項目洽談小組,與確定為A類項目的領軍人才及其團隊進行項目洽談。B類、C類項目由各縣(區)自行負責洽談。鼓勵各縣(區)與D+類項目進行洽談。
七、簽訂合同
2010年9月中旬前,項目洽談結束,確定為A類、B類、C類的項目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牽頭,在市政府鑒證下,由項目落戶所在的縣(區)政府與洽談成功的領軍人才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相關責任。
八、扶持政策
(一)重點推薦(A類)項目
1.公司(企業)注冊后1個月內,一次性給予領軍人才2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并根據創業項目的產業化程度和發展前景,對在三年內有稅利貢獻,且年銷售收入達到1億元的,再給予100萬創業獎勵資金。注冊地在區(含湖州開發區、太湖度假區,下同)的,市、區各承擔50%;注冊地在縣的,由縣承擔。公司(企業)注冊地所在的縣(區)同時負責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場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內免收租金。
2.從事科技開發項目的,經論證、審批,根據其項目的投資需求,市或縣(區)創業風險投資公司可給予不低于300萬元左右的創業風險投資。
3.對符合國家和省、市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產業項目生產過程中流動資金不足的,可由有關擔保公司給予不低于300萬元左右的資金擔保。
(二)優先推薦(B類)項目
1.公司(企業)注冊后1個月內,一次性給予領軍人才1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并根據創業項目的產業化程度和發展前景,對在三年內有稅利貢獻,且年銷售收入達到8000萬元的,再給予100萬創業獎勵資金。注冊地在區的,市、區各承擔50%;注冊地在縣的,由縣承擔。公司(企業)注冊地所在的縣(區)同時負責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場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內免收租金。
2.從事科技開發項目的,經論證、審批,根據其項目的投資需求,市或縣(區)創業風險投資公司可給予不低于200萬元左右的創業風險投資。
(三)一般推薦(C類)項目
1.公司(企業)注冊后1個月內,一次性給予領軍人才5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并根據創業項目的產業化程度和發展前景,對在三年內有稅利貢獻,且年銷售收入達到4000萬元的,再給予50萬創業獎勵資金。注冊地在區的,市、區各承擔50%;注冊地在縣的,由縣承擔。公司(企業)注冊地所在的縣(區)同時負責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場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內免收租金。
2.從事科技開發項目的,經論證、審批,根據其項目的投資需求,市或縣(區)創業風險投資公司可給予不低于150萬元左右的創業風險投資。
入選“南太湖精英計劃”的A類、B類、C類項目在分別享受上述扶持政策的同時,均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以技術成果入股投資的,經評估,根據投資方的約定,其技術成果可按注冊資本不低于30%、最高不超過70%作價入股。
2.對企業創辦后三年內新引進的創新型人才,作為湖州市緊缺急需人才,入選當年度“南太湖緊缺急需人才引進計劃”人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3.對企業創辦后三年內所得稅形成的地方財政收入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用于研發或擴大生產。
4.享受市委辦、市府辦《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意見》(湖委辦〔2008〕2號)中的相關財政補助獎勵政策。
5.領軍人才同時享受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的行政、醫保、居住、教育、交通、金融等方面服務,以及引進人才的個人收入所得稅市得部分獎勵、人才開發資金資助、人才培養等方面優惠政策。
入選“南太湖精英計劃”有條件推薦(D+類)項目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有條件推薦(D+類)項目作為“南太湖精英計劃”培育項目,可以繼續申報2011年度“南太湖精英計劃”。鼓勵各縣(區)引進符合產業發展布局、對延伸產業鏈有促進作用的有條件推薦(D+類)項目,由各縣(區)自行制定扶持政策,但不能高于一般推薦(C類)項目的扶持政策。對已落戶的項目產業化程度和發展前景好的,經縣(區)推薦,市實施辦認定后,可直接進入2011年度“南太湖精英計劃”項目答辯階段。
九、資金保障
2010年度“南太湖精英計劃”政策兌現資金在市或縣(區)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隊伍建設專項資金中列支。項目評審和答辯對接等工作經費,以及領軍人才和優秀創新團隊應邀來湖洽談的交通費、在湖食宿等費用在市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隊伍建設專項資金中列支。
十、其他事宜
1.中介合作。鼓勵海外留學人員協會參與推介工作,對取得成效的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對推薦的領軍人才取得A類項目最高獎勵10萬元,取得B類項目最高獎勵5萬元,取得C類項目最高獎勵3萬元。
2.以才引才。鼓勵已在湖州創業創新或曾申報“南太湖精英計劃”的各類人才參與推介工作,對取得成效的也給予獎勵,獎勵標準參照中介合作的獎勵標準執行。
3.來湖考察。鼓勵海外高層次人才與湖州及所屬各縣(區)企業對接洽談。對有意來湖創業或有項目合作需求的海外高層次人才,請與湖州市僑務部門聯系,我們將及時聯系各創業平臺及市、縣(區)相關主管部門、有關企業,做好對接洽談的服務工作。
湖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是湖州市南太湖精英計劃辦公室的成員單位。二年來,我們已經成功地助推7位領軍人才及其團隊入選“南太湖精英計劃”。今年的申報工作我們仍將一如既往地發揮僑務部門是海外高層次人才“娘家人”的作用,全心全意地為海外高層次人才來湖申報南太湖精英計劃做好服務。因今年報名采用網上直報方式,我們建議大家在網上報名后,備份將《申請書》、《領軍人才(優秀創新團隊)來湖創業項目計劃書》等信息轉發至湖州市僑辦電子郵箱(sqb304[ta]**oo.com.cn),便于我們及時掌握情況,做好助推申報的跟蹤服務,幫助提高項目申報的成功率。我辦僑務信息網(http://sqb.huzhou.gov.cn)也會及時提供有關南太湖精英計劃的進展情況,敬請大家關注。歡迎大家來湖作實地考察。
聯系人:1、湖州市僑辦副主任、僑聯副主席王青
郵箱:happyonni[ta]**mail.com
wangqingpost[ta]**.com
電話:0572-2399605 1385728***
2、僑政經濟聯絡處處長潘向東
郵箱:sqb304[ta]**oo.com.cn
電話:0572-2399208(辦)
傳真:0572-239***
湖州市僑辦網址:http://sqb.h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