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政府關于實施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的意見
蘇府〔2007〕37號
為進一步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大力吸引和集聚海內外高科技領軍人才來蘇創新創業,切實提高我市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根據《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蘇發〔2006〕36號)精神,現就實施“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提出如下意見:
一、宗旨目標
充分利用國際國內智力資源,大力吸引海內外高科技領軍人才到蘇州創新創業;充分發揮我市高科技人才資源優勢,大力吸引高科技領軍人才到創新載體中擔任教授(研究員)并設立實驗室;充分釋放創新載體的人才和科技資源,大力吸引高科技領軍人才的科技成果在我市實現產業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不分國籍、不分地域,全市每年扶持10名左右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通過將政府部門、創新創業載體、金融機構的各類扶持政策配套使用,為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從創新到創業、從科研到產業化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構筑創新、創業、創優的新機制,努力使我市成為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首選地區之一。
二、支持領域
重點支持集成電路與軟件、現代通訊、光電子、納米技術、生物醫藥、新材料、裝備制造、節能環保、汽車零部件、精細化工、特色農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
三、對象和條件
創新創業領軍人才一般應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學位,主要包括以下幾種現象:
(一)擁有獨立的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較好的市場潛力和產業化前景的領軍人才。
(二)具有3年以上海外工作背景,屬于國際某一學科、技術領域內的帶頭人,能夠引領產業發展走在國際前沿的領軍人才。
(三)在本市重點產業領域中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的領軍人才。
四、扶持政策
(一)人才政策的扶持
按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千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工程”的若干意見》(蘇辦發〔2006〕64號)、《蘇州市引進緊缺高層次人才資助辦法(試行)》(蘇辦發〔2005〕70號),對落戶蘇州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給予20~100萬元的安家補貼,并協助做好其家屬就業和子女入學等工作。
(二)創新創業載體的扶持
1、享受創業載體提供的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場所,并免除3年的租金。
2、享受創新載體給予的教授或研究員職位和相應的研究生招生指標,以及不少于50萬元的科研啟動經費和相應的實驗場所、設備。
(三)科技專項的扶持
按現行的《蘇州市科技計劃與項目管理辦法》,給予不少于200萬元的科技專項經費資助。
(四)社會金融組織的扶持
根據項目情況,優先推薦創業風險投資基金。項目通過后,由蘇州市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給予不少于風險投資基金首次投資總額10%的配套投資。
蘇州市招才引智需求:裝備制造、化工、衛生、新能源、電氣機械、通信電子、醫藥制造。
高層次人才需求較多的專業:衛生、機電一體化、機械、計算機技術、化工、生化工程、復合材料、電子工程、電氣、金屬材料。
科技項目需求較為集中地領域:電子信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技術與新醫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