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電公司是1993年4月經吉林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批準,由能交總作為主發起人,聯合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吉林省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吉林華能發電公司、交通銀行長春分行四家發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設立時注冊資本為126000萬元。
其中:能交總將其在原渾江發電廠、原二道江發電廠、琿春發電廠、長春熱電二廠、吉林熱電廠及雙遼發電廠六家集資電廠的投資91642萬元進行評估,并經吉林省國有資產管理局確認,按評估確認值137410萬元投入吉電公司,折為91600萬股,占總股本的72.70%;
其他發起人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吉林省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交通銀行長春分行和吉林華能發電公司分別投入貨幣資金3600萬元、1200萬元、900萬元和900萬元,分別折為2400萬股、800萬股、600萬股、600萬股法人股,各占總股本的1.90%、0.63%、0.47%、0.47%;同時,吉電公司向其他社會法人定向募集9900萬元,折為6600萬股社會法人股,占總股本5.24%;向內部職工定向募集35100萬元,折為23400萬股內部職工股,占總股本18.57%。
以上折股比例均為66.667%。1994年公司以2:1的比例縮股,總股本由126000萬股減為63000萬股,注冊資本由126000萬元減為63000萬元。公司主要從事電力生產經營,下屬渾江和二道江兩個發電分公司,擁有發電裝機容量85.6萬千瓦,占吉林省火電總裝機容量的16.46%。
經吉林省人民政府批準,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不要求退款的吉林通海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可以將其持有的股份換購為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換購比例為1:3.8。
原通海高科每股發行價16.88元/股,發行數量為10000萬股,換購完成后,原吉林通海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社會公眾股股東成為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社會公眾股股東。公司38000萬股流通股已于2002年9月26日在深圳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