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申請入區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白城洮北經濟開發區產業發展方向生產性或稅源型項目。
第二條:申請入區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必須在500萬元以上,投資強度要達到1000萬元/公頃。
第三條:申請入區項目必須達到環保部門的規定標準,有污染的企業,必須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
第四條:申請入區項目必須明確投資主體,投資主體必須進行工商注冊登記。
第五條:申請入區項目必須提供有相應資質的研究院、工程咨詢公司做出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設書。
第六條:申請入區項目投資單位必須提供指定銀行出具的資金到戶證明,一般到位資金不得低于投資總額的30%,同時按投資總額的10%存入白城洮北經濟開發區財政局項目保證金,項目投產后給予返還。
第七條:入區項目的公司注冊地、經營結算地、納稅地等必須在白城洮北經濟開發區。沒有稅收的項目或企業,原則上不入區。
第八條:項目建設內容原則要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相一致,入區規劃布局不能隨意改動,特殊情況要報白城洮北經濟開發區入區項目審核小組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