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馬紹爾公司,手續簡便,管理容易。若采用標準的公司大綱,在兩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公司注冊手續。
選擇公司名稱:公司名稱可加上標準詞尾(如 Ltd 、 Corp 、 Inc. 等)公司名稱必須以完整文字或其縮寫組成,以顯示其為一間公司。注冊時請附上兩個或以上的公司名稱,以免因每選擇無法使用時而延誤。欲確定名稱, 可直接電郵至 service[ta]reghk.com 或是傳真至 86-571-81951527 進行。公司成立前,公司名稱可獲名費預留半年。
董事人數:馬紹爾群島公司并無最少董事人數的規定,法人亦可出任董事。
股票形式:股票形式可以是記名或是不記名股票,或兩者均可。標準股份數目為五百份無票面價值的記名及 / 或不記名股票。
備注:客戶于為其馬紹爾公司申請開設銀行帳戶時,如屬新公司(即注冊一年以內之公司),銀行會要求客戶出示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存續證明);如屬舊公司,則銀行一般會要求客戶同事出示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存續證明)和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董事在職證明)。另外,銀行會要求客戶提供一份經由會計師或律師行簽證的注冊文件核證副本,本公司可以代辦,需付相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