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當地媒體8月26日報道,本周一(25日),巴拿馬內政部舉行記者招待會,移民局長Clovis Sinisterra宣布,8月26日起,新移民法將正式生效實行,雖然許多人向移民局申請延期,但全部已被否定,所有人必須遵守新的移民局手續和移民局警員的管制。
Clovis Sinisterra局長表示,新移民法的目的是改善某些服務和調漲手續費用。所有居住在巴拿馬的外國人,從本周二起必須遵守依照此法令辦事。
2008年2月22日,巴拿馬政府批準通過了移民局第三條法令,并且給所有外國人6個月的時間補齊所有尚缺的文件,才不會受到新法令嚴格的制裁。
新法令將外國人分成4大類:不居留此地的移民者、臨時居留者、永久居留者和巴拿馬庇護下的外國人,也就是說難民。
新法令的好處之一,就是撤銷多次簽證才能出入境規定,此規定在過去是所有臨時居留者或永久居留者必須辦理的手續之一。
以后,多次簽證只給國外投資者們,長期需要出入境來做生意。
除此之外,所有簽證或居留權都必須透過法律合法人員辦理,除了留學生或交換學生以外,必須在巴拿馬駐外的大使館辦理。
法令生效后90天,外國游客只要遵守新移民法的規定,移民局將批準發放簽證。
另外一個好處就是,所有臨時居留簽證的時間延長至9個月,將由移民局發放給不打算長期居留在此的外國人,或者因經濟商業在才來巴拿馬的外國人。
所有成年的外國人,假如沒有遵守第三條新移民法,將被處以遣返或驅逐出境等處罰。
遣返外國人回國的費用,將從移民局信托基金支出,此基金的來源是從申請巴拿馬居留的外國人收取。
新法令成立了新的辦事小組,專門處理國際通緝犯,也因此要撥出新的資金給該小組發展辦事。
移民局長表示,他們已經準備好解決工會們的相關疑問和擔心,此法令不是用來對付非法居留者,而是要重整移民系統。
Sinisterra表示,新的移民法將有更多工作人員在執法,也就是說街道上將會有更多的移民局調查人員盤查非法居留和入境的外國人。
最后這兩個星期,許多人自愿前來辦理文件,也就是說某些非法居留的外國人,自愿出面辦理合法的居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