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兩國尚未磋商、簽署雙邊勞務準入協定。加聯邦政府關于外國臨時勞工的管理非常嚴格,且政策愈加收緊。大規模從中國向加輸出普通勞務人員幾無可能。
有關注意事項:國內的勞務合作企業在不了解加拿大企業的真實情況時,可以向加拿大簽約公司索要雇主在加拿大報刊上登載的相關招聘廣告和加拿大人力資源部門簽發給雇主的崗位確認書的副本;另外在合同中應該寫明詳細的用工要求,如工種、期限、待遇等。同時可以致函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經商參處(室)請求幫助。對中國勞務公司首次自行簽約進入加拿大市場開展對外勞務合作業務的,地方外經貿主管部門應向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經商處(室)征求意見后,再予以審批。相關行業協會應強化行業規范管理,加強對成員單位執業行為和業務運作的監管,并充分宣傳和發揮“中國外派勞務人員投訴中心”的作用。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權的公司應熟悉國家的勞務政策和法規,并讓外派勞務人員知曉。對違反行業、國家規定的,將報告有關部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