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格拉瑪報》2013年10月22日報道,10月19日,古巴部長會議討論并通過了貨幣及匯率并軌政策的實施時間表,并全文刊登了政府官方公告。
公告稱,古共六大批準實施的《黨和革命經濟社會政策綱要》第55條規定:將在考慮到生產力及分配體系的效率水平的情況下實現貨幣并軌。因其復雜性,整個進程主客觀方面都要有嚴謹的準備并嚴格實施。
為了落實《綱要》要求,部長會議現批準了貨幣及匯率并軌政策的實施時間表。如前所述,只依靠貨幣及匯率并軌這一項措施無法解決目前經濟存在的所有問題,但為了重新確立古巴比索(CUP)的價值、恢復其作為貨幣的功能,即作為記賬單位、支付手段和貯藏手段,該項措施是不可或缺的,它與目前實施的經濟模式更新的其它措施一起,將有助于經濟環境的有序管理并成為正確評估政策實施效果的手段。
公告稱,首先將實施的是貨幣并軌政策,對法人和自然人都適用。而在貨幣并軌的第一階段,主要的政策調整將針對法人,其目的是提高效率、改善經濟表現評估手段、激勵貨物及服務出口并替代進口。
第一階段將有一個條件準備期,用來制定法規草案、對會計登記信息系統的調整進行規劃設計、調整會計標準。該準備期也是對相關實施人員進行培訓的關鍵階段。
2013年7月,勞爾·卡斯特羅在第8屆全國人大第一次全會上發言時談到了《綱要》的實施,他表示,雖然實現經濟與社會模式更新仍將是一個漫長、復雜的過程,但這項具有戰略意義的工作正在推進,并已開始展現最初的令人鼓舞的成效,它不同于近年來許多歐洲國家實施的休克療法和使得百萬計的人民陷入無依無靠狀態的那種政策調整,得到了大多數人民的支持。
如同多年來的古巴革命實踐一樣,在貨幣領域采取的任何措施都不會損害人民合法獲得的可兌換比索(CUC)和古巴比索(CUP)收入。貨幣并軌進程將秉承以下原則,即讓那些在古巴銀行擁有以可兌換比索、其它外匯和古巴比索為幣種的存款人保持信心、不受影響,并將根據國家經濟條件需要,繼續實施現行的對零售物價和需要的人給予補貼的政策。可兌換比索和古巴比索同為古巴中央銀行發行的古巴貨幣,將繼續受到保障。目前在收取可兌換比索的商店已有可能接受以古巴比索為幣種的銀行卡支付,以后該范圍將繼續擴展。
作為一種嘗試,在某些選定的地方將允許按照25古巴比索(CUP):1可兌換比索(CUC)的匯率實現以古巴比索(CUP)現金支付。
最后,公告稱,根據貨幣及匯率并軌實施時刻表的進程,相關措施的具體情況將向參與實施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及普通百姓適時逐步公布。
背景情況:
目前古巴貨幣實行雙軌制,分為古巴比索(peso cubano,簡稱CUP)和可兌換比索(peso convertible,簡稱CUC,1995年1月開始流通)。當地工資發放以古巴比索為主。根據規定,古巴比索一般只在自由市場和國營商店(一般對古巴當地民眾)使用,不能與外幣自由兌換。可兌換比索一般在旅游、外貿業及銷售進口商品的商店等場所流通使用,可在銀行或指定兌換點,按國家公布牌價與美元、歐元等貨幣相互兌換。
可兌換比索與美元的比價為1:1(用美元現金購買兌換比索時,需加收10%的使用稅);
古巴貨幣兌換機構(CADECA)向個人買賣可兌換比索,比價為:1可兌換比索=24古巴比索(買入價);1可兌換比索=25古巴比索(賣出價)。
古巴法人單位之間結算時比價為:1可兌換比索=1古巴比索。
另據外媒報道,近年來在某些重點行業也實施了一些匯率政策試點,例如制糖業出口所得美元可按1:12的匯率兌換成為古巴比索收入,進口所需原材料等則按照1:7的匯率用古巴比索購買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