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口稅:
根據蘇1996年進口稅法,從加共體國家進口產品免稅,目前已全面實施。從加共體以外的國家進口征稅,主要大類產品稅率為:
食品、飲料類: 5—50%
礦產品: 0—25%
化工產品: 0—25%
橡膠類產品: 0—25%
五金制品: 5—25%
汽車: 0—25%
用于農業、制造、礦產、畜牧、漁業生產所用的原材料或輔料的進口免稅或部分免稅。用于外國在蘇投資項目的進口產品可申請免稅或減稅。
2、出口稅:
蘇對出口產品除原木外免征出口稅。原木征稅率為20%,包括對加共體國家出口。對加共體國家出口征稅,已引起其它加共體國家的不滿,要求蘇取消此項征稅。目前,取消原木對加共體國家征出口稅的法案的批準尚有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