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需要本經商參處出具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標(議標)核準意見(以下簡稱項目核準意見)時,原則上應已辦理完畢備案登記,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出申請
有關企業應在距項目投(議)標截止時間15個工作日前通過“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數據庫”(以下簡稱數據庫)提出申請。
二、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中西文)、金額、地點(中西文)、工期、厄方業主名稱(中西文)、合作方式等;
2.企業跟蹤項目情況,包括與業主進行實質性接觸的證明材料,例如:雙方合作意向函、業主邀標函或兩次以上雙方實質性談判的會議紀要;
3.實施項目的融資方案及初步的施工組織方案;
4.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專業資質及企業近兩年來在項目所在國、相關國家或國內實施的同類項目的規模和工程質量證明(需附交合格有效的質量驗收證明)。以上資料每年度第一次申請核準意見函時提供或更新。
。.企業對外承包工程信用等級評價證書,及企業表彰記錄情況(供選)。
附件:《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標(議標)管理辦法》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swfg/swfgbi/201112/20111207878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