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海8月28日電(雷奧琳 馮抒敏) 廣西北海市一位副市長,28日代表該市政府出庭應訴當地一宗行政訴訟案。當地一家企業因一宗由土地引起的糾紛,不服政府的批復而將北海市政府告上法庭。
北海市中級法院28日公開審理此案。
出庭應訴的副市長名叫石昆,是北海市首位出庭應訴的政府官員。
該案源于2002年10月,北海市浩辰水產食品貿易有限公司與北海市銀海區西塘鎮和平村委會煙東、煙西村民小組簽署《土地使用權合作聯營合同》,約定共同合作開發屬上述兩村民小組所有的逾40畝土地,并于2004年8月取得北海市政府《建設用地批準書》。
此后浩辰公司與前述村民小組發生糾紛,并向該市銀海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銀海區法院和北海市中級法院一、二審查明,浩辰公司和村民小組分別于2003年1月8日、16日簽訂退股協議書,約定村民小組退出聯營,由浩辰公司向兩個村民小組支付530萬元人民幣,據此認定浩辰公司與村民小組間名為聯營、實為轉讓集體所有土地,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違反法律規定,屬無效合同。
北海市政府遂于2010年5月26日作出《關于同意撤銷北海市2004年批字第200595號建設用地批準書的批復》。浩辰公司不服,向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提起行政復議。廣西自治區政府于2011年8月8日作出決定,維持北海市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
2012年6月16日,浩辰公司向北海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
庭審當日,北海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部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到庭旁聽。北海市中級法院未對此案作當庭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