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備忘錄是歐洲及加拿大等27個國家組成的港口國控制政府間組織,負責對掛靠其管轄水域的船舶進行港口國控制(PSC)檢查。每年,巴黎備忘錄根據其成員對船舶檢查的情況發布分析數據,對船旗國和船級社的表現進行統計評價。
據了解,從2007年至2009年PSC的滾動統計,在39個白名單的船旗國,中國旗船舶表現排名第二,在檢查的219艘船舶中,未發現一艘滯留。2010年,中國旗有一艘船舶發現滯留。2007年至2009年,CCS經PSC檢查的CCS級船舶共982艘,其中3艘被滯留,但不屬于責任滯留,位列優良表現的船級社之列。
此外,巴黎備忘錄近日還發布了自實行PSC新檢查機制以來的統計數據。在低風險旗的船舶滯留率排名中,中國旗位列第13名,位處中游水平,滯留率為1.39%,高于平均值0.83%;在單船平均缺陷數排名中,中國旗船舶的單船缺陷數較高,排在第17位,平均每船有2.03項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