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到這一目標,馬耳他能源和農村事務部于近期向國會提交了《馬耳他應對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和措施之國家戰略》。該報告除說明了其政策設計的基本原則外,從能源、水資源、垃圾處理和交通運輸四個方面共提出九十六條節能減排措施建議。以下重點對該報告中涉及經濟和商務方面的措施建議作一個簡要介紹。
一、《馬耳他應對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和措施之國家戰略》簡介
(一)加強對企業和對公民的宣傳教育、培育環保文化
要求工會等社團發揮積極作用,在相應行業中貫徹節能減排理念、提高節能減排目標;
馬耳他能源局將向社會和公眾宣傳節能減排的先進技術和新技術,并與建筑工業委員會等聯手宣傳和推廣節能建筑;
(二)機制和組織建設
將在總理的直接領導下設立跨部際間的“氣候變化和能源委員會”,負責相關政策的制訂和實施;
將在資源、交通、水務、能源、環保、海事等部門設立專職機構和人員。特別是將在馬耳他資源局內專設“氣候變化處”,全面負責此項工作;
馬耳他公平競爭辦公室將定期對節能技術和產品的市場進行監督調查,消除推廣節能技術和產品的障礙;
馬耳他能源公司和馬耳他水務公司等國有企業將更多地引進節能、節水技術和設備。
(三)充分考慮政策的經濟效益
基于成本和收益原則,可考慮在國際市場購買碳信用度;
國有實體可適時適量進行碳信用度(carbon credits)的投資;
引入國家碳影子價格(National Shadow Price for Carbon);
將氣候變化應對指標納入國家預算、國家宏觀和微觀經濟計劃以及國家統計數據指標之中;
(四)節能減排中長期計劃
馬耳他能源公司將于2012年以前建成輸電能力達22.5萬千瓦/25萬伏安的海底輸電線路;
政府將論證是否需要就建設天然氣發電廠進行有關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
政府將論證是否出臺相關措施,鼓勵大型企業自建供能設施特別是天然氣供能設施;
政府將出臺新的鼓勵消費者使用節能型家電的補貼措施;
在全國性智能電表/水表網絡建成后,將出臺高峰期/非高峰期不同費率的收費政策;
在2012年徹底禁止使用白熾燈燈泡;
在公路主干道引入智能路燈網絡;
制定耗能產品的生態設計、企業生態管理和審計的相關法規,鼓勵企業獲得相關認證;
對家用電器要求標明能效指標;
房屋建造和改造盡可能與太陽能設備兼容;
政府將致力于發展太陽能技術,繼續實施財政補貼等激勵措施,使太陽能至少取代燃油供能的4%;
在公共建筑上和利用專門場地采用光伏技術;
繼續關注陸地和離岸風力發電技術;
地熱技術也在考慮之列;
擴大生物燃油市場;
引入以可燃氣為燃料的汽車;
(五)改善交通、減少交通方面的排放
采用智能交通信息系統和智能交通燈;
制訂鼓勵遠程工作的相關規定;
在大港和斯林馬海灣建立水上的士網絡;
在所有公交車輛上安裝遠程遙測設備以提供準確的到站時間;
針對不同路線引進不同載客量的公交巴士;
鼓勵進一步采用電動出租車;
在戈佐島引入最高標準的環保公交車;
考慮在重型車上引入能遙測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裝置;
研究如何支持和便利自行車作為交通工具;
分析研究電動汽車等其它非石油動力汽車的發展并制訂相應的鼓勵措施;
(六)涉及垃圾處理和垃圾發電
實施“農業垃圾管理計劃”,力爭達到年發電33萬千瓦和移除肥糞內50%氮氣的目標;
到2015年,力爭達到年分類并回收3.6萬噸可循環利用垃圾、3.5萬噸潔凈的有機垃圾碎料的目標;
馬耳他垃圾處理有限公司將繼續在垃圾填埋場的覆蓋和抽取有害氣體方面進行投資;
最后還有四項措施涉及淡水的生產和管理,
縱觀此報告,馬耳他政府為達到歐盟減排的基本要求,擬對其產業政策、機構設置、法律法規等方面進行相應的調整和部署,將會出臺更多的有利于節能減排的產業政策,同時對馬耳他境內企業的能耗和排放將提出新的要求,對進入馬耳他市場的相關產品將制訂鼓勵、限制和禁止措施。從目前看,在其應對氣候變化的九十六項減排措施中,重點是引進可再生能源生產技術、節能技術、高能效低排放技術,把太陽能、風能和垃圾生物能作為其可再生能源的主要方式,將在交通運輸方面更多采用高效環保和使用替代能源的車輛,在公用和民用建筑的設計和建造中對節能和使用太陽能等提出進一步的要求。
二、幾點建議
一方面,馬耳他地小人密、能源和資源匱乏,幾乎完全依賴進口礦石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氣等)來滿足自身能源需求。進口能源中百分之六十以上用于發電,約百分之三十用于交通運輸。另一方面,馬耳他缺乏能源生產、替代能源開發、節能環保技術方面的技術和產品。我國目前在風力發電、太陽能等替代能源方面和在一些節能產品方面已經具備較高水平和競爭力,我國相關企業可以在馬耳他有所作為。為此建議:
(一)在2009年6月召開的中國-馬耳他經貿混委會第八次會議上,雙方政府已將可再生能源作為雙方重點合作領域,積極促成有關項目。我國企業應借此東風,加倍關注馬耳他可再生能源開發應用的商機,積極參與馬耳他政府替代能源項目的招標;
(二)針對《馬耳他應對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和措施之國家戰略》中提到的若干具體項目和產品,我國有此類技術和產品的企業可以有針對性地前來進行考察調研,尋找商機,我經商處將積極牽線搭橋,做好服務。
(三)太陽能發電、太陽能熱水器、風力發電在馬有較明顯市場潛力,我企業可利用技術和產品的優勢在馬耳他嘗試開展產品、技術出口或其他方式的經貿合作。
(四)根據馬政府鼓勵外國投資和可再生能源項目對成本效益敏感的情況,我國內企業宜在準備參與項目的同時,就多種方式和渠道解決融資問題加以研究和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