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準點很受關注 羊城晚報記者 朱文海 曾頌 攝
近年來,因為航班延誤及延誤后續服務不到位而導致消費者“罷乘”、“占機”、“攔跑道”等事件頻繁上演。發生此類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避免這一問題的關鍵又是什么呢?在日前召開的2012年城市消費維權聯席會議(南京)年會上,21個城市消協(消委會、消保委)及中國消費者報社共22家消費維權單位,聯合針對航班延誤引發的消費糾紛發表意見,指出有76.5%的消費者遇到過航班延誤,但高達49.7%的消費者在候機時才被告知延誤,成民航乘客維權事件頻繁上演的主要原因,并認為,改進航班延誤后續服務是避免沖突的關鍵。
航班延誤服務無跟上
為避免消費糾紛,促進航空服務業健康發展,22家消費維權單位強烈呼吁,航空公司與機場方面要重視消費者的知情權,及時履行告知義務。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六十條規定:“航班延誤或取消時,承運人應迅速及時將航班延誤或取消等信息通知旅客,做好解釋工作!倍邢麉f的調查結果卻顯示,49.7%的消費者是在候機時才被告知航班延誤或取消的,25%是在機場辦理手續時得知,有20.2%是在登機后得知,僅有3.2%的消費者在前往機場前得知。這表明,航空公司需要進一步改進航班延誤提醒服務,盡量提前告知消費者,以便消費者及時安排行程。
消費者不信延誤解釋
另外,航空公司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有義務對飛機晚點的原因做出詳盡、真實的說明和充分解釋。不過,22家消費維權單位指出,目前航空公司向消費者解釋航班延誤的原因,最常用的是天氣和航空管制,達92.2%。不過,對此解釋,高達32.5%的消費者并不相信。這表明,航空公司有必要進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改進信息發布方式,以獲取更多消費者的理解和信任。
在尊重消費者的求償權、提高理賠主動性方面,22家消費維權單位均認為航空公司應該有所改進!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航班延誤除了會改變消費者出行計劃外,還會給部分消費者帶來實際經濟損失。但調查發現,被訪者中只有6.5%的消費者曾獲得航班延誤損失賠償,這其中,38.4%是航空公司主動進行賠償的,47.5%是與航空公司協商后得到賠償的,8.1%是向民航局或消協投訴后得到賠償的。(羊城晚報記者 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