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2月1日起,本市將嚴格抑制過度包裝。市人大常委會第37次會議昨天表決通過了創制性立法《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
法規強調,商品包裝應當合理,在滿足正常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其材質、結構、成本應當與內裝商品的特性、規格和成本相適應,減少包裝廢棄物的產生。對列入國家強制回收名錄的商品包裝物,生產者或者其委托回收的銷售者應進行回收。過度包裝嚴重的企業還將上媒體“黑名單”。銷售過度包裝的,質監部門責令停止銷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銷售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記者 姚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