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上海11月23日消息 上海市政府法制辦22日發布消息,《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持《居住證》A證的人員,其子女有望在上海參加中考、高考。
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在上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上海市社會保險,且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A證,積分未達到規定分值的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C證。征求意見稿還顯示,持上海《居住證》A證的人員,其子女可以按照上海市有關規定在上海參加中考、高考。持C證人員,其子女可以按照上海市有關規定在上海參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
《居住證》積分制,是指通過設置指標體系,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的分值,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等指標組成。指標體系由上海市人社局會同發展改革、教育、衛生、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制定并調整公布。《居住證》的有效期為1至5年。
目前,上海市政府正在進行《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的審核工作。現將《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希望個人和單位就該辦法的相關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個人和單位可以將書面意見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也可以發送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