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東 副縣長 協助張紅旗同志分管編制工作;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分管政府機關、法制、司法、信訪穩定、行政監察、發展和改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管理、投資和大項目建設、統計和調查、經濟工作考核、經濟體制改革、經濟開發區等方面的工作;聯系法院、檢察院、人武部。負責統籌協調新興戰略產業基地建設、加快發展等方面工作。
蘇公網安備 320902020009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