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禹城市招商引資有關政策(試行)
一、引進項目條件
(一)二產項目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成熟企業的產業轉移、產業布局、產業合作項目;符合節能環保、安全生產要求;符合禹城市總體規劃及產業布局。
2、固定資產投資在1億元以上,投資強度200萬元/畝以上,按合同約定投產一年后,年畝均稅收不低于6萬元。
3、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含2億元)以下的項目,建設周期不超過1年;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至5億元(含5億元)的項目,建設周期不超過2年;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至10億元的項目,建設周期不超過3年。
4、提供乙級或以上工程咨詢資格和相當專業機構編制的項目申請報告。
(二)一產項目
1、符合本年度禹城現代農業產業園區項目要求。
2、年度內完成合同約定固定資產總投資30%以上。
(三)三產項目
1、金融類:股份制銀行、村鎮銀行、證券公司及注冊資金2000萬元以上、稅收50萬元以上的其他金融機構。
2、商貿類: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年畝均稅收30萬元以上。
3、物流類: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年畝均稅收3萬元以上。
4、旅游類:固定資產投資(不含房地產)5億元以上, 4A 級標準以上。
5、城市綜合體類:正常營業面積60%以上,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房地產除外)。
6、建設周期與二產項目相同。
二、項目優惠政策
(一)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下的工業項目,給予相當土地綜合地價5萬元/畝以上部分的扶持;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及5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給予相當土地綜合地價3.6萬元/畝以上部分的扶持。
(二)項目投產后,前兩年給予相當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額獎勵扶持,后三年給予相當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半獎勵扶持。
(三)一事一議政策。對特殊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給予更大優惠政策。
(四)“雙入同獎”政策。對企業的固定資產投入和稅收實行“雙入同獎”政策。
三、項目管理要求
(一)項目洽談
1、初談。由項目引進單位(鄉鎮、街道、市直單位、產業推進領導小組等)根據項目和我市實際情況,與項目方進行溝通、洽談。
2、備案。經過初步洽談,項目引進單位認為可以深入談判的向招商引資指揮部辦公室書面備案。備案書基本內容包括:項目引進單位、項目第一引薦人、項目基本情況(項目名稱、項目投資額度、項目擬占地面積、項目具體產品、產能銷售額、成本利潤分析、預計利稅;項目建設內容、工期安排)、項目投資主體基本情況(現有公司或投資人情況)、項目初談情況。招商引資指揮部在2天內給予項目進展與否的書面答復。
3、論證。招商引資指揮部對備案項目初審后,由指揮部總指揮或常務副總指揮會同有關分管產業的市級領導同志,組織由發改局、規劃局、國土局、環保局、安監局、指揮部辦公室等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業務的同志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對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形成委員會成員簽署意見的論證會議紀要。
4、選址。由項目引進單位和擬落地單位(高新區,各鄉鎮、街道)提出選址建議,并附帶項目備案書和項目論證會議紀要,報市政府審批。
5、考察。由招商引資指揮部總指揮或常務副總指揮帶領相關部門對項目投資主體進行實地考察。
6、合同。①項目引進單位使用招商引資指揮部統一印制的基本格式合同。②要明確約定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度、投資強度、建筑容積率或建筑密度、分期投資額度、開竣工和投產時間、畝均稅收等指標。③招商引資指揮部代表市政府作為鑒證方,在合同上簽署鑒證意見,沒有招商引資指揮部鑒證意見的合同,市政府不予認可。
(二)項目建設
1、項目引進單位負責協助項目單位向發改局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并辦理立項。
2、項目引進單位負責協助項目單位向規劃局提供規范的規劃設計材料,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3、規劃局、建設局和項目落地單位等聯合放線、聯合驗收。
4、項目建設期間,建設局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施工隊伍進行服務和監管,市財政對其產生的檢測費用實行全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