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醞釀十年之久的首部征信業(yè)法規(guī)——《征信業(yè)管理條例》(下簡稱“條例”)將于今日起正式實施,這標志著中國征信業(yè)正式步入有法可依的軌道。
據悉,該條例的一大亮點即是在制定過程始終注重加強對個人信用信息主體權益的保護。條例明確規(guī)定,“采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公開的信息除外”。
什么樣的信息會被納入征信系統?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的相關人員向羊城晚報記者表示,條例沒有說明可以采集的個人信用信息的范圍,而是通過“一般原則+禁止或限制”的方式來間接的規(guī)定。如該條例的第14條列舉了禁止征信機構采集的個人信息的范圍:“禁止征信機構采集個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采集的其他個人信息”,在此范圍之外的個人信用信息,在取得信息主體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征信機構可以按規(guī)定程序來采集。
記者注意到,條例還規(guī)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相關人員表示,規(guī)定不良信用信息保存期限的目的,在于促使個人改正并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如果期限過長,信息主體信用重建的成本過高;期限太短,對信息主體的約束力不夠。
按條例規(guī)定,個人可以每年免費兩次向征信機構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據了解,目前個人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信用征管部門申請查詢。廣州市民可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前往廣州市沿江中路193號的辦公地點進行征信查詢,但需要注意的是,征信報告當天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