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靈縣招商網(wǎng)訊:我們是山西省廣靈縣的人民群眾,現(xiàn)向新聞媒體反映廣靈縣人大常委薛海龍酒后釀成重大交通肇事故致使一人死亡的情況,盼請媒體對此予以監(jiān)督、關注、報道。
2013年4月底的一個晚上,廣靈縣人大常委薛海龍帶著一位年齡在24歲左右的山西陽高籍女子,酒后高速駕駛一輛白色豐田越野車行駛于于京大高速。車輛行駛到官堡服務區(qū)附近時,薛海龍駕駛的豐田越野車由于速度過快,撞在了一輛大貨車尾部,位于副駕駛座位上的陽高籍女子當場死亡。經(jīng)執(zhí)勤的山西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二支隊一大隊民警測驗,薛海龍當時酒精濃度為180mg/100ml。事故發(fā)生后,在廣靈縣人大主人李滿的袒護活動下,時間已經(jīng)過去了數(shù)月,本該追究刑事責任的薛海龍,警方至今都沒有得到任何的追責,廣靈縣人大也沒有對薛海龍做出任何的處理。我們?nèi)h群眾都知道薛海龍和人大主任關系神秘,達到了干爹和干兒子的程度,幾年前,薛海龍還曾經(jīng)送給李滿一輛價值50多萬元的高級轎車,后來李滿擔心有后患,將這輛價值不菲的高級轎車轉(zhuǎn)賣給了他人。當然,李滿和薛海龍之間的神秘問題還遠不止這些。相信在習總書記“蒼蠅、老虎一起打” 的反腐力度下,李滿與薛海龍之間的問題將會大白于天下。
人大常委也是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應是人民的代表,而作為廣靈縣人大的常委和人大代表,酒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這么嚴重的問題,難道就不應該追責嗎?廣靈縣的人代表代表誰?難道就只代表特權(quán)而忽視法律的存在么?廣靈縣的人民群眾對此很是有看法和不滿。
如果像薛海龍這樣酒后交通肇事而無視法律存在的人大代表,無疑會損害黨、政府乃至人大在民眾中良好形象,更削弱了黨、政府、人大在人民群眾中的公信力。
希望有關新聞媒體和有正義感的記者們對此作為典型給予調(diào)查、關注、監(jiān)督、報道,堅決不能讓特權(quán)在民眾和法律中肆意橫行。
山西省廣靈縣有正義感的群眾
二0一三年七月
來源:中國綜合新聞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