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負責區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災后重建(振興發展)、目標督查、監察、財稅、金融、保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審計、政務服務、民生等工作。分管區政府辦(區信息化辦)、區目督辦、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審計局、區政務服務中心、區接待辦、區住房公積金中心、區采購中心、惠東公司、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工行游仙支行、農行游仙支行、中行游仙支行、建行游仙支行、商行游仙支行、游仙信用聯社、人保財險游仙支公司、國壽游仙支公司。聯系區人大、區政協、區總工會。完成政府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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