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區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監察、財稅、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國防動員、目標管理、惠民幫扶、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統籌協調重點建設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分管區政府辦公室(含區政府督查室、區政府法制辦、區志辦、區政務服務中心、區惠民幫扶中心)、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含區國資局)、區人事局(含區編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國投公司、區目標辦、區委區政府接待辦、區效能辦、區人防辦、區保密局等單位。聯系區人大、區政協、區人武部、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老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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