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協助縣長分管人力資源、勞動保障、財稅、發展和改革、統計、法制、兵役、人防、修志、對臺、外事、僑務、目標管理督查、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監管、駐外機構、金融、保險等工作,分管縣府辦(人防辦、外事臺僑辦、金融辦、法制辦、效能辦、駐蓉辦事處、駐渝辦事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公務員管理局、軍轉辦)、財政局(政府采購中心、國資管理中心、項目辦、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財政監督檢查局、收費票據監管中心)、發展和改革局(物價局、以工代賑辦)、統計局、就業局、社保局、農保局、醫保局、機保局、接待辦、目標辦、地志辦、行政學校、政務服務中心、事業登記管理局等單位;聯系縣人大、縣政協、人武部、統戰部、法院、檢察院、工商聯、老干局、國稅局、地稅局、民盟營山總支、老協、人行、工行、農行、建行、農發行、商行、信用聯社、郵政銀行、人保司、財保司等單位。負責分管工作方面的重點工程項目及安全、信訪、穩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