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 縣委副書記
分工: 協助縣委書記工作;受書記委托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事項。負責縣委日常工作、政法穩定工作、民營經濟協調工作、統籌第三產業發展工作、統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新農村建設中的重大工作。分管政法系統,縣委辦公室(縣目標辦)、縣保密局、縣委政策研究室、縣委機要局、縣直機關工委、縣文體旅游局(老峨山管委會辦公室)、縣商務局、縣三產辦、縣環綜辦、縣工商局、縣煙草公司(煙草專賣局)、縣天然氣公司。聯系縣人大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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