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樂山高新區”)前身是1992年7月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省級經濟開發區,1996年2月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更名為樂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面積6.924km2開發區,重點發展電子信息、生物技術、新醫藥、新材料與精細化工。2002年,樂山高新區完成了園區的區域環評工作,2007年,樂山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在樂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擴大多晶硅、單晶硅項目建設的意見,2007年7月,開發區管委會委托有資質單位編制《四川省樂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補充報告,論證多晶硅、單晶硅項目與園區的相容性,已經通過了專家評審,補充報告論證結果多晶硅、單晶硅項目與開發區是相的。
經過十多年的開發建設,園區已電子信息、生物技術、新醫藥、新材料與精細化工等主導產業。
2、環境影響回顧性評價
樂山高新區自2002年南移以來,已形成了以半導體多晶硅材料、現代機電制造和生物醫藥為主的高新技術產業體系,一個高新技術產業特色較為明顯的科技新區初具規模。樂山高新區已形成的產業特點從循環經濟角度更趨于合理,從環境角度也是可以接受的。
目前在建的園區配套污水處理廠預計2010年低投入試運行,園區內設有生活垃圾收集轉運站,每天產生的生活垃圾通過專用車輛運至生活垃圾填埋場統一處置。在園區外西側安谷鎮雙水村建一座庫容約為24萬立方米渣場用于儲存本園區多晶硅生產廢渣園區,目前的一般工業固廢能夠得到有效的處置和處理,從環境角度可行。
截止2010年8月份,樂山高新區現有項目和通過環保審批的在建、待建項目粉塵年排放量為23.98噸,占原區域環評預測排放量的11.99%,二氧化硫排放量0.5噸,僅占原區域環評預測排放量的0.83%,特征污染物中HF年排放量為1.144噸,HCl1.414噸,氮氧化物5.308噸,有機廢氣5.567噸。園區內特征污染物主要為酸性廢氣(HF、HCl、NOx為主)及有機廢氣,酸性廢氣主要排放源集中在樂電天威、新光硅業及樂山新天源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三家企業,有機廢氣排放源主要集中在東風電氣(樂山)新能源設備有限公司。
截止2009年底,排入開發區污水管網的工業廢水(含在建項目)排放總量約為575萬t/a,15760t/d,生活廢水約35萬t/a,960t/d。園區現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經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一級排放標準后由市政污水管網排入白灘堰,最終進入岷江,經計算樂山高新區廢水污染物排放量為COD 437.22t/a,氨氮24.88t/a。污水排放量占原區域環評預測廢水總量的22.30%,COD排放量占原區域環評確定的43.7%。廢水排放企業主要集中在東風電氣(樂山)新能源設備有限公司、樂電天威、四川新光硅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占整個園區排放廢水總量的80.8%。
目前樂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環境管理機構為樂山市環境保護局,負責高新區全區的環境監督與管理工作,樂山市環保局授權高新區管委會管理區內的環境保護工作,(具體負責單位為樂山高新產業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園區環境管理體系較為完善。
區域內外敏感保護目標車子鎮政府、樂山大佛、肖公咀(市區)及杜家場的環境空氣質量與2000年10月環境空氣監測結果無明顯變化,均小于相應的標準限值,說明區域開發建設對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的影響不大。
總的來看,樂山市降水pH值低,酸度高,酸雨頻率較高。但樂山市城區2002年至2009年大氣降水pH值呈現上升且趨于中性的趨勢,降雨量稍有所增加;樂山大佛風景區2004年至2009年大氣降水pH值也呈現上升且趨于中性的趨勢,降雨量是逐年稍有增加。
2002~2009年岷江(市中區馬鞍山斷面)近十年長期監測數據中,各監測因子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要求,監測結果無明顯變化。說明區域開發建設對岷江水質的影響不大。白灘堰各監測因子雖然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要求,但是水質有惡化的趨勢。
3、后續發展資源與環境承載力分析
重點發展新能源及電子信息產業、現代機電制造產業、現代生物醫藥產業、物聯網產業,預計到2012年,四大產業年總收入達到155億元,利稅42億元。基本完成6.924km2土地開發建設。
開發區天然氣由西南油氣田分公司直接負責供應,進區主管道為Φ163-3,設計工作壓力為25kg/cm2,輸氣能力最大30萬m3/d。發區內有現狀配氣站一座,規模為15萬標m3/d,供氣量有充足保障。
開發區位于大渡河匯入岷江的西南河灣地帶,大渡河流經該開發區段長約3km,岷江流經該區域約2km,岷江為開發區的納污水體。根據《樂山市城市總體規劃》,規劃新建樂山市第四水廠,規模由高新片區和蘇稽片區遠期用水總量而定,初步選址在規劃區外大渡河上游,水源為大渡河地表水。同時保留高新區現狀大渡河大橋處輸水管,與市區供水管網系統相連接,作為規劃區備用水源,因此開發區后續開發建設水資源是有保障的。
園區范圍屬于樂山市城市規劃范圍內,目前園區已開發利用面積約4平方公里,主要為工業用地、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等。約有3平方公里的農耕地尚處于未開發狀態。開發區規劃范圍土地利用指標已納入樂山市中心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占用耕地可在區域內調劑平衡。因此,開發區后續發展不會對樂山市的土地資源帶來較大壓力,處于當地土地利用規劃的受控范圍內。
白灘堰評價河段現狀環境容量COD 813.6t/a,NH3-N 161.5t/a,岷江評價河段現狀環境容量COD14204t/a,NH3-N 2850t/a,根據預測園區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為COD 730t/a,NH3-N 116.8t/a,比現狀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總量COD:292.78t/a,NH3-N:91.9t/a,說明白灘堰、岷江樂山段現狀水環境容量足以保證開發區后續開發的建設。
規劃項目實施后,規劃年本園區SO2預計排放量為60 t/a。計算得到的本園區大氣環境容量二氧化硫2626.6 t/a,足以保障保證開發區后續開發的建設。
4、進一步開發建設的環境可行性與環境保護措施
(1) 樂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與樂山大佛景區杜家壩片區毗鄰,目前在樂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東部邊緣有高大喬木形成防護隔離綠帶。
(2) 現規劃工業用地距離樂山大佛約5km,在開發區臨杜家壩片區區域內后續規劃調整為居住用地、綠地,臨大渡河、太陽島一側規劃為商業、金融用地、居住用地,在開發區內看不見樂山大佛,從大佛方向看與樂山大佛保護區杜家場景區與開發區相鄰。
(3) 實施樂山大佛及樂山高新區大氣環境酸性物質監測,今后將建立樂山大佛環境質量監測體系及應急預案,一旦發現對樂山大佛產生影響,立即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4) 在今后重點發展產業方向上,考慮到園區所處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在現規劃區范圍內今后的產業發展中不考慮引入多晶硅生產項目。
(5) 提高入園環境門檻
(6) 樂山市人民政府進一步落實樂山市“十一五”水污染、大氣污染物物削減計劃,確保按期完成“十一五”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總量削減計劃治理任務,減少污染物排放量。
(7) 加快園區配套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盡快投入試運營,以削減園區排放水污染物。
5、總體結論
四川省樂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過近十年的開發建設,已開發利用面積約4平方公里,約有3平方公里的農耕地尚處于未開發狀態。開發區各功能區的布局與總體規劃基本相符,形成了以已形成了以半導體多晶硅材料、現代機電制造和生物醫藥為主的高新技術產業體系,目前園區環境空氣質量較原區域環評沒有明顯變化,可滿足二級標準要求,岷江水環境質量沒有明顯變化,白灘堰各監測因子雖然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要求,但是水質有惡化的趨勢。開發區SO2排放量為0.5噸,占原區域環評預測排放量的0.83%,廢水排放量610萬m3/a,COD 212.38t/a,分別占原區域環評預測排放量的22.3%、21.2%。總體來說,四川省樂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近十年建設沒有對區域環境質量產生明顯影響。
在后續發展中,經進一步作大作強現有的主導產業。新能源及電子信息產業、現代機電制造產業生物醫藥產業、物聯網產業。經分析論證,開發區后續發展產業有利于形成產業聚集,同時具有地理優勢,產業規劃方案在環境方面是合理的。
但在后續規劃發展中,應從區域角度做好風險防范預案。后續規劃廢水排放口設置和污水處理廠建設基本符合總體規劃和原區域環評的要求,有可行的途徑確保對地表水水質的影響不超出原區域環評預測水平。
總之,按照跟蹤評價中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實施,后續開發對環境的影響不會超出原區域環評水平,環境影響可以接受,開發區后續規劃環境可行。